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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梁野税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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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号专题】非地产企业开发建房如何缴纳企业所得税?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7-10-11 13:39
  • 签到天数: 1076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1#
    发表于 2011-7-12 08:47:18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认为在31号文适用范围
    国税发〔2009〕31号第二条规定,本办法适用于中国境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的企业。强调的主体为企业,这里的企业既包括,内资企业,也包括外商投资企业。企业如果涉及房地产业务任何一个企业,只要其从事了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就要受到国税发〔2009〕31号的约束。
    但是实际中,工业企业,在工厂中建无产权的职工宿舍,食堂等,都计固定资产,同时以折旧为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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