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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阿斯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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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临时的售楼处、样板房及其装修费用如何列支?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
发表于 2011-2-8 20:15:50 |显示全部楼层
临时的售楼处、样板房及其装修费用如何列支?

本人认为所得税与土地增值税扣除规定是不一样的, 1、临时样板房、临时售楼厅其建造费和装修费,作为所得税扣除要求会计上处理作开发成本中列支。而土地增值税扣除规定不作1+2项目中进行扣除,而作为期间费用扣除。2、建造在实体工程中(以后用于出售),所得税处理上也作为开发成本,随同完工产品出售结转销售成本。土地增值税上由于建造及装修的临时售楼处利用了会所等设施,临时样板房以后也作为完工产品出售,可以作为开发成本进行扣除,并可加计扣除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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