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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 投资、联营企业将接收投资的房地产再转让时,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是谁?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7-9-21 11:07
  • 签到天数: 94 天

    [LV.6]常住居民II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1-1-22 21:15:43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问题内容:
      《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48号文件第一条:“对于以房地产进行投资、联营的,投资、联营的一方以土地(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作为联营条件,将房地产转让到所投资、联营的企业中时,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对投资、联营企业将上述房地产再转让的,应征收土地增值税” 请问:上述对投资、联营企业将上述接收投资的房地产再转让时,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是谁?是投资者还是接受投资的企业?
      回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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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鼎财税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1-11 19:14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2#
    发表于 2011-2-16 21:42:59 |只看该作者
    看看好不好11111111111111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1-11-5 11:53
  • 签到天数: 3 天

    [LV.2]偶尔看看I

    3#
    发表于 2011-2-16 22:08:17 |只看该作者
    看看好不好11111111111111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1-22 16:35
  • 签到天数: 634 天

    [LV.9]以坛为家II

    4#
    发表于 2011-10-23 20:56:26 |只看该作者
    接受投资的企业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9-12 19:31
  • 签到天数: 1098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5#
    发表于 2011-10-23 20:58:01 |只看该作者
    谁出售,谁承担
    回复验证答案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6-7-26 09:44
  • 签到天数: 118 天

    [LV.6]常住居民II

    6#
    发表于 2015-9-22 15:12:27 |只看该作者
    正在查询中 看看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4-17 11:43
  • 签到天数: 715 天

    [LV.9]以坛为家II

    7#
    发表于 2015-9-23 15:38:15 |只看该作者
    了解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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