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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 汇算清缴公益性捐赠业务的处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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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Master]伴坛终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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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发表于 2010-12-18 08:49:37 |显示全部楼层 |倒序浏览
    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的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2010年以来,国家又出台了相关文件规范公益性捐赠的实务处理问题。2010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将展开,结合现行的与捐赠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文件,以下对如何合理、有效捐赠,准确处理其纳税问题进行了归纳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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