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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现行大多数企业会计核算的实际情况,为了加强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在征收方式上除了体现积极推进查帐征收这一科学征管方式外,也根据现行市场经济环境及征管现状对部分企业采用核定征收方式,以保障财政收入、促进企业建帐建制、堵塞避漏税缺口。这一征收方式在具体工作中也收到了一定实效,但在某些环节上核定征收方式也有其缺陷,甚至使基层税务部门陷入被动,因此应当总结实际问题,以提出科学应对之策。
一、核定征收面临的种种困境
1、采行核定征收方式的企业确定难,尽管征管法明确规定了予以核定征收的六种方式,但范畴较为抽象,缺乏可衡量性,比如财务健全与否的标准,一些企业确实建帐立制,形式上也较完备,因此税务机关以其核算混乱、凭证合法性欠缺等为由采行核定征收方式难以使企业信服。
2、核定方式选用难,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税法规定可以采用核定应税所得率及定期定额征收两种方式,采用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缺点是:由于定额不能随时依物价指数及企业经营规模扩展而及时作出变动,即使变动也存在着明显的“时滞”现象,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由于其计税依据随企业经营收入额变动而变动,从而更具备收入效应,因此企业两相权衡,往往偏好采用定期定额方式以规避税负。而税务部门恰恰相反,定期定额征收因其要适时调整所导致的企业经营状况调查、市场盈亏趋势调查而增加,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则可以避免这一缺陷,因此征纳双方在此点上易产生分歧,而且至今也没有较好选用何种核定方式的判别标准。
3、削弱了税务稽查职能,由于实行核定征收方式,税务稽查在企业所得税检查上往往只能局限于收入或费用一隅,而不能兼顾全局,对于定期定额征收更是望洋兴叹,比如采用按收入核定应税所得率方式,对于成本方面的涉税问题只能是一概弃之,无从处理。
4、成为纳税人避税的渊薮或者税务部门保障收入的利器,有些纳税人成本费用较低,从而导致其利润率偏高,在经过收入成本分析考量后,往往自愿申请核定征收方式以规避税负,而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由于企业效益低下,所得税源萎缩,为确保收入而扩大核定征收面。
二、影响核定征收的深层次原因
1、财务会计规范化推进滞后,尽管我国在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健全完善的过程中,大批国有企业实施改组、改制,民营经济、外资经济蓬勃发展,但经济体的多元化却使财务会计质量有所落后,大批中小企业特别是私营企业为了实现个体利益最大化,往往不规范建帐,而是要么做假帐、两套帐以偷漏税款,要么干脆不做帐,从而使查帐征收方式缺少现实面的支撑。
2、法律层面的缺陷,由于对会计人员的管理与监督被赋予财政部门,而财政部门由于企业主体多元化后面临监管对象巨增因素,加之财政部门主要职责在于财政资金的使用,致使会计法监管只能是法网恢恢,疏而且漏。同时《公司法》、《外资企业法》、《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并没有把建帐建制作为设立企业的硬性标准,使企业法人这一形式进入门槛降低,固然有利于市场主体培植,但对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也带来不便。
3、税收执法因素,面临着纳税人数量激增而税务部门软硬件环境不能及时跟进的窘境,不少地方税务部门不得不采取核定征收方式,而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政府为确保收入,也有实行核定征收的利益冲动,因此核定征收方式也有其现实存在理由,虽然这种理由与公平法治的税制建设有违。
三、改进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的对策
1、将缩小核定征收面扩大查帐征收面作为企业所得税征管重点工作,既然查帐征收更能体现所得税宗旨,也符合公平有序统一竟争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目标,那么在指导思想上就应确立主辅关系,能查帐征收的坚决不要核定征收,必要时规定核定征收面的比例,不得超出此项比例。
2、核定征收方式中尽可能采取定率征收方式,一方面减少征税成本,另一方面也部分体现企业所得税立法宗旨,同时加强各行业利润率调查,制定出适应市场现状的核定征收率。
3、有赖于财务会计法律制度健全,一方面要发挥社会中介力量在会计报表审计、代理纳税申报、资产评估等方面的作用,另一方面要强化对做假帐的处罚力度和不做帐的督促建帐力度,对企业财务会计健全与否作为企业信誉定级重要依据,对社会公信力弱、财务违法违纪次数多的企业作为重点稽查对象,促使其走规范建帐之路。
4、企业所得税制的进一步改革,要积极推进会计处理方法与税务处理方法的一致性程度,促进企业所得税计算简便以减少征管成本,同时辅之以个人所得税综合分类税制的建设,健全财政转移支付方式以弥补经济欠发达地区财政缺口。
5、尽快制定出具备实际操作性的划分征收方式的标准,比如何谓财务制度不全,何谓财务核算混乱等,以减少征纳双方分歧。
作者:盐河畔王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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