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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资讯] 六部门启动建材下乡试点 水泥率先入选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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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0-10-13 08:18:45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2010年10月13日 02:49秦菲菲上海证券报



      记者12日从商务部网站获悉,住建部、商务部等六部委近日联合下发《关于开展推动建材下乡试点的通知》,在山东省和宁夏启动建材下乡试点工作,而水泥成为下乡的主要品种。
      通知称,试点地区将水泥产品作为下乡的主要品种并鼓励使用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同时,积极探索节能、抗震等其他建材下乡的可能性。
      分析人士指出,这一消息对水泥行业无疑是利好,特别是对于产品以农村市场为主的上市公司构成利好。
      通知强调,试点地区应对下乡建材(水泥)生产经营企业的资格、产品标准、流通等方面制定具体要求,通过招标确定建材下乡企业,由中标企业实现水泥直补到户。
      “钢材和水泥是盖房用的最主要的产品,也是需求量最大的,一般来说,建材下乡产品会先易后难地推进。”相关人士指出。
      六部委还要求,试点省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会同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商务主管部门制定下乡建材(水泥)生产经营企业资格、产品标准、流通渠道覆盖率、经销网点条件等具体要求,招标确定建材下乡企业,并向社会公告。中标企业应制定代储代存、保证质量、及时供货的具体方案,实行水泥直接配送到户。水泥直接配送流程要实行闭合管理,以便于检查核对。
      另外,建材下乡经销网点实行备案制。中标建材(水泥)企业的经销网点必须报试点省区相应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原则上不得变更。已备案经销网点应张贴明显标志,醒目公示产品价格,接受公众监督。 试点省区要积极推动建材下乡信息公开,方便试点区域农户及时了解建材下乡政策,引导农户按照科学统一的规划建设自用住房,改善居住条件,拉动和扩大农村消费,提高土地使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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