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临时经营如何办理税务事项咨询问题:我单位准备到外地从事建筑工程,请问需要办理什么事项? 答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所在地税务机关填开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以下简称《外管证》),向营业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接受税务管理。 纳税人应当持开具的《外管证》向生产经营地税务机关进行报验登记,并提交税务登记证件副本及外出经营的有关合同、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纳税人外出经营活动结束,应当向经营地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结清税款、缴销发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