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奋斗 2013-9-25 0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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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18 天 [LV.4]偶尔看看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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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培训共分四部分内容
第一章 房地产企业营业税税收政策
第二章 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
第三章 房地产企业企业所得税政策
第四章 经济合同签订与节税战略思考
【案例2—4】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发生1000万元,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成本为1200万元,其中开发间接费用500万元(包括管理人员工资福利50万元,办公设备折旧50万元,广告和其他销售的费用200万元),假设该公司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利息支出,房地产开发费用扣除比例为10%。如果不对开发间接费用中不属于直接组织管理开发项目加以剔除,通过计算,则房地产开发成本需增300万元,开发费用虚增300×10%=30万元,加计扣除金额虚增300×20%=60万元,共计扣除项目金额虚增300+30+60=390万元。
由于扣除项目金额增加,必然造成增值额和增值率的减少,从而减少了应纳的土地增值税。
[ 本帖最后由 长风 于 2010-2-5 15:30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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