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会计网-引领房地产会计行业潮流!

房地产会计网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用新浪微博连接

一步搞定

论坛热门版块 国内最热门的房地产财务同行交流平台 房产会计问吧 - 房产会计实务 - 纳税筹划

论坛推荐版块 我们的宗旨:房会天下 网聚精英 房产会计专题 - 房产开发资料 - 成本预算

网站培训课程 房地产会计财税专业培训 财税课程咨询 - 课程在线报名

查看: 3552|回复: 6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转贴]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营业税有关政策的通知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9-12-16 23:06:27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营业税有关政策的通知

文号     财税[2006]75号
发文单位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颁布日期 2006-6-1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37号),抑制投机和投资性购房需求,进一步加强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征收管理,现将有关营业税问题通知如下:
  2006年6月1日后,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余额征收营业税。
  在上述政策中,普通住房及非普通住房的标准、办理免税的具体程序、购买房屋的时间、开具发票、差额征税扣除凭证、非购买形式取得住房行为及其他相关税收管理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26号)、《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5]89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税收政策执行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7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地方各级财税部门要严格执行税收政策,加强税收征管,对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上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六年六月十六日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分享分享0 收藏收藏0 顶0 踩0 转发到微博
九鼎财税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5 小时前
  • 签到天数: 3898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2#
    发表于 2009-12-17 00:15:16 |只看该作者
    是啊!现在恢复执行了!!!房价还是要涨的!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1-11-28 13:56
  • 签到天数: 2 天

    [LV.1]初来乍到

    3#
    发表于 2009-12-17 10:35:30 |只看该作者
    学习学习,谢谢了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2-23 23:16
  • 签到天数: 42 天

    [LV.5]常住居民I

    4#
    发表于 2010-6-10 22:25:54 |只看该作者
    是啊!现在恢复执行了!!!房价还是要涨的!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2-23 23:16
  • 签到天数: 42 天

    [LV.5]常住居民I

    5#
    发表于 2010-6-10 22:27:52 |只看该作者

    学习学习,谢谢了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2-23 23:16
  • 签到天数: 42 天

    [LV.5]常住居民I

    6#
    发表于 2010-6-10 22:29:27 |只看该作者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营业税有关政策的通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1-2 17:30
  • 签到天数: 56 天

    [LV.5]常住居民I

    7#
    发表于 2014-10-5 15:03:15 |只看该作者
    66666666666666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推荐阅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