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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新准则的会计恒等式概念
做会计的没有人不知道,财务会计有两大恒等式:①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②收入一费用=利润。第一个恒等式奠定了会计处理的基础,体现了资产负债表的基本结构。第二个恒等式则说明了利润表的构成,对一个企业来说,全部收入减去全部费用就等于企业的利润。如果结果是个负数,则为企业这一时期发生的亏损额。从广义上看,这一恒等式不存在问题,但现行《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简称《基本准则》)重新定义了收入和费用的概念,从而使“收入一费用=利润”这一恒等式变得不恒等。
按照《基本准则》的规定,收人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人。从这一定义可以看出,收入是与企业日常活动相联系的,只有企业日常活动带来的经济利益的流入才能作为企业的收入,而有时候企业的非日常活动也会产生经济利益的流人,这种非日常活动产生的经济利益的流入不是企业的收入,而是利得。虽然其不属于收入,但仍会增加企业的利润。
按照《基本准则》的规定,费用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同收人一样,费用的产生也是与企业日常活动相联系的。也就是说,企业由于非日常活动所发生的耗费,使经济利益流出企业,这种耗费就不属于费用范畴,而是企业的损失。损失的发生虽然不形成费用,但同样会减少企业的利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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