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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号专题】因客户退房收取的违约金是否需要交纳营业税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11-28 10:15
  • 签到天数: 85 天

    [LV.6]常住居民II

    跳转到指定楼层
    #
    发表于 2009-9-15 19:57:36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2008年初,某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人签定了售房合同,但房产未过户,后由于种种原因,购房人要求退房,于是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取了数万元违约金,并于2009年末撤消了售房合同。在进行税务处理时,有人认为因为合同未履行,违约金无法并入营业收入,故不征营业税。
      请问: 开发商收取的违约金是否应征收营业税?
      

    请大家说说自己的观点,并说明一下理由!
    正方观点 (22)

    观点一:虽然此合同已经取消,并入的“收入”没有了,但是对此部分,也应征收营业税。
    假如此合同未取消,那么随合同收取的的违约金应该并入收入缴纳营业税。

    反方观点 (51)

    观点二:既然此合同取消了,并入的“收入”没有了基础,那么这部分应该是企业的非日常经济活动取得的,应该是企业的营业外收入,不应该缴纳营业税,但是应该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果该合同未取消,收取的违约金,按照财税(2003)16号文件的规定,应该并入收入缴纳营业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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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鼎财税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3-8-23 18:12
    • 签到天数: 86 天

      [LV.6]常住居民II

      18#
      发表于 2012-8-23 17:47:33 |只看该作者
      DDDDDDDDD

      该用户从未签到

      17#
      发表于 2012-8-15 16:03:45 |只看该作者
      同意正方观点。学习了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6-3-30 10:54
    • 签到天数: 36 天

      [LV.5]常住居民I

      16#
      发表于 2012-4-10 10:02:47 |只看该作者
      wyh200829 发表于 2010-12-10 10:48
      收违约金,计入营业外收入,而且肯定要交营业税,不过实际生活中,这部分资金很少有企业入帐的。支付违约金 ...

      实在话。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6-3-30 10:54
    • 签到天数: 36 天

      [LV.5]常住居民I

      15#
      发表于 2012-4-10 10:01:23 |只看该作者
      zhangchun94 发表于 2010-2-20 09:14
        [/td][/tr][/table]

      只是不知此答复适不适用房地产呀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2-2-24 12:30
    • 签到天数: 2 天

      [LV.1]初来乍到

      14#
      发表于 2012-3-6 15:35:37 |只看该作者
      违约金应该进入营业外收入,不交营业税!

      该用户从未签到

      13#
      发表于 2011-8-10 13:19:14 |只看该作者
      进其他业务收入,缴纳营业税的

      该用户从未签到

      12#
      发表于 2010-12-10 10:48:15 |只看该作者
      收违约金,计入营业外收入,而且肯定要交营业税,不过实际生活中,这部分资金很少有企业入帐的。支付违约金,计入营业外支出即可。不能冲减营业收入。

      点评

      实在话。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4-10 10:02

      该用户从未签到

      11#
      发表于 2010-4-5 14:42:05 |只看该作者
      学习中............

      该用户从未签到

      10#
      发表于 2010-4-4 22:27:49 |只看该作者
      我觉得应该计入“营业外支出”,不交增值税及营业税。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2-11-6 21:48
    • 签到天数: 2 天

      [LV.1]初来乍到

      9#
      发表于 2010-2-20 09:14:57 |只看该作者
      违约金是否要缴纳增值税?
      发布日期:2009年11月09日
      字体:【】【】【
       
        问题内容:
        我公司与一公司签订了产品销售合同,收取定金5万元。后来对方不需要此产品了,我公司将定金5万元作为违约金入帐。请问此违约金是否要缴纳增值税?
        回复意见:
        您好:
        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根据现行增值税规定,纳税人在未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情况下收取的违约金,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不征收增值税。
        同时,现行营业税政策规定,纳税人在未提供营业税应税劳务的情况下收取的违约金,不属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有关具体办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请直接向您的主管或所在地税务机关咨询。
        欢迎您再次提问。
      国家税务总局
      2009/11/09
        

      点评

      只是不知此答复适不适用房地产呀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4-10 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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