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用户从未签到
|
土地增值税鉴证报告
(2007)土增鉴字0001号
****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对贵单位转让“***”项目取得的收入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进行了查证。我们查证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文件及福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土地增值税的措施和规定,并对贵公司所提供的凭证、帐册、财务会计报告、有关纳税资料和数据实施了我们认为必要的审计程序,同时还包括查阅、核对施工图纸及资料、查看现场。贵单位对所提供的会计资料、纳税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我们的责任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出具真实、合法的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报告。
一、企业基本情况
成 立 日 期:
法 定 代 表 人:
注 册 地 址:
注 册 资 本:
企 业 类 型:
经 营 范 围:
主 管 地 税 局:
纳税人识别号:
地税电脑编码:
联 系 电 话:
二、商品房项目开发情况
㈠土地取得情况
贵公司 ** 年** 月** 日受让于 国有建设用地 ** 平方米、合 ** 亩(其中:出让土地面积 ****平方米、合 ** 亩土地使用权,履行与***市土地局签订的《国有土地使用合同》(**地合[2002]** 号)约定的一切权利和义务。
㈡立项情况
商品房项目实际于 年 月开工, 年 月主体工程封顶, 年 月通过结构验收。 年 月 日经福州市房地产管理局批准,贵公司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年 月 日贵公司取得福州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的产权备案登记, 商品房项目可售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 平方米、店面建筑面积 平方米、车(位)库建筑面积 平方米)。截止 年 月 日,贵公司所有可售面积分部销售完毕,实现不动产销售收入 元。
年 月 日贵公司 项目全面竣工,并于 年 月 日通过有关部门验收。
三、土地增值税清算审计
㈠扣除项目金额情况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元;
2、房地产开发成本情况
截止 年 月 日累计账面开发成本 元,调整减少与经营无关或未按规定取得正式发票的成本支出 元,实际允许扣除的开发成本应为 元;
3、房地产开发费用
⑴截止 年 月 日,凡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但最高不能超过按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的。房地产开发费用支出共计 元;
⑵凡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利息不单独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支出共计 元;
4、税金及附加
截止 年 月 日累计账面税金及附加支出 元,调整减少(如印花税等)不符合规定的扣除项目 元,实际允许扣除的税金及附加应为 元。
5、房地产加计扣除项目: 元(即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与房地产开发成本之和×20%)。
㈡项目开发面积情况
贵公司开发 商品房项目可售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
1、住宅建筑面积 平方米,
⑴普通住宅建筑面积 平方米,占可售总建筑面积的 %;
⑵非普通住宅建筑面积 平方米,占可售总建筑面积的 %;
2、非住宅(含店面、车(位)库、其他)建筑面积 平方米,占可售总建筑面积的 %。
㈢住宅部分的土地增值税审计
1、普通住宅部分的土地增值税审计:
(1)住宅销售收入: 元;
(2)扣除项目金额: 元(按其可售建筑面积占可售总建筑面积比例分摊),其中:税金及附加: 元(按实际缴纳金额);
(3)增值额: 元;
(4)增值率:
(5)应纳土地增值税计算过程及结果
2、非普通住宅部分的土地增值税审计
(1)非普通住宅销售收入: 元;
(2)扣除项目金额: 元(按其可售建筑面积占可售总建筑面积比例分摊),其中:税金及附加: 元(按实际缴纳金额);
(3)增值额: 元;
(4)增值率:
(5)应纳土地增值税计算过程及结果
㈣非住宅(含店面、车库、其他)部分的土地增值税审计:
1、非住宅销售收入: 元;
2、扣除项目金额: 元(按其可售建筑面积占可售总建筑面积比例分摊),其中:税金及附加: 元(按实际缴纳金额);
3、增值额: 元;
4、增值率:
5、应纳土地增值税计算过程及结果
四、应补(退)土地增值税
经清算,贵公司 商品房项目应缴纳土地增值税合计数为 元。截止 年 月 日土地增值税已预缴 元,应补(退)土地增值税 元。
****税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税务师:
中国.**市 中国注册税务师:
*年*月*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