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开心 2011-10-20 13: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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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要点
企业所得税是以企业销售收入额扣除成本、费用和缴纳流转税金后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为征税对象的一种税,它与企业的经济利益息息相关。因此,如何在合法的前提下,充分享受现有税收优惠照顾,减轻企业税收负担,增加企业收益,应该成为每一个企业经营者慎重考虑的的问题。
我们通过对现行税制的研究,总结出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的几个要点。
一、存货方法的选择: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各种存货发出时,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使用先进先出方、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个别计价法、后进先出法等方法确定其实际成本“选择不同的存货计价方法将导致不同的利润的存货估价,并对企业的税收负担产生影响。 一般说来,在物价持续上涨时,采用后进先出法会导致较低的期末存货、销售毛利和企业所得税,而采用先进先出法会导致较高的所得税支出;如果物价持续下跌,采用后进先出法会导致较高的期末存货、销售毛利和企业所得税,采用先进先出法其结果恰恰相反;不论物价走趋如何,采用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核算的结果总是介于先进先出法和后进先出法之间。 根据2000年5月16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84号](以下简称《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纳税人各项存货发出或领用的成本计价方法,可以采用个别计价法、先进先出方、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计划成本法、毛利率法或零售价法等。如果纳税人正在使用存货实物流程与后进先出法相一致,也可采用后进先出法确定发出或领用存货的成本。纳税人采用计划成本法或零售价法确定存货成本或销售成本,必须在年终申报纳税时及时结转成本差异或商品进销差价。”这从一个侧面说明,对企业的计价方法,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加以选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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