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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建筑业及甲供材纳税问题整理 [打印本页]

作者: 塞外愚翁    时间: 2013-1-21 16:30
标题: 建筑业及甲供材纳税问题整理
甲供材的纳税依据:
       《营业税条例实施细则》第16条规定: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不含装饰劳务)的,其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款。从事安装工程作业,安装设备价值作为安装工程产值的,营业额包括设备的价款。
对于施工方的要求:
   一、 承接工程的是营业税纳税人:
    1.包工包料:
       a.自产货物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分别核算,分别缴纳增值税和营业税(营业税细则第7条)。
       b.外购货物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全额缴纳营业税(营业税细则第6条)。
   2.包工不包料————全部工料费合计缴纳营业税。
  二、承接工程的是增值税纳税人(有施工资质):
    1.货物生产企业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分别核算,缴纳增值税和营业税(增值税细则第6条)。
    2.批发零售企业,个体工商户——工料收入全额缴纳增值税(增值税细则第5条)。
  三、其他单位和个人——全部收入缴纳营业税(营业税条例第1条、增值税细则第5条、营业税细则第6条)。


作者: 别了温哥华    时间: 2013-1-21 16:57
学习过了
作者: youjun    时间: 2013-1-21 19:22
甲供材的纳税依据

作者: ccgksw    时间: 2013-1-21 22:26
太简单了吧,还是未完继续呀
作者: DAV1007    时间: 2013-1-25 16:57
学习过了
出自房地产会计网www.fdckj.com,原文地址:http://www.fdckj.com/thread-58064-1-1.html
作者: rongziyue    时间: 2013-1-25 18:37
总结不错
作者: 044220209    时间: 2013-1-26 08:57
正好要了解这方面的  谢谢老友
作者: 海蛎子    时间: 2013-1-26 09:01
先回复,再学习
作者: yzzfjt    时间: 2013-8-29 16:09
甲供材方面能讲详细些就好了
作者: 王邓是老大    时间: 2014-10-22 09:23
赶紧学习
作者: 刁民来袭    时间: 2014-10-22 09:49
学习需学习
作者: 匆匆    时间: 2014-10-24 15:40
正是我想找的
作者: wolfe0971show    时间: 2015-3-28 10:39
谢谢,学习了
作者: 伊林    时间: 2015-3-28 10:57
感谢楼主分享
作者: lihengxing    时间: 2015-3-28 17:02
学习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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