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奋斗 2018-8-3 15: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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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45 天 [LV.5]常住居民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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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股东竞拍了一块地投资一酒店和一房地产公司。当时土地出让合同是和酒店签的,但注明了两公司土地分别是70和50亩,且可分别办理土地证。合计单价为1.5亿(房地产占了90%)。且土地出让收据上和契税缴款人也是酒店。
这样的话,房地产公司就没有土地成本入账了。酒店土地又不对了。国土局又不肯换发票。
这样下去,以后房地产公司各种税要多交很多了。
请问如果我实在换不到发票,依您的经验,该如果处理才能将损失降到最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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