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开心 2012-7-24 09: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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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8 天 [LV.3]偶尔看看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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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声明,下文不是在下所写,是视野上的一篇文章,在下读后觉得有一定的参考意义,特别是其中蓝色部分,就转发过来,以资参考。本人是房地产会计论坛的忠实会员,转发此文绝无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之意,只希望论坛能博采众长,越办越好。 游览“房地产会计网”有感 本人上网游览的网站基本是固定的几个,前天有朋友向俺强烈推荐“房地产会计网”,对之赞美有加,其实俺早在前几年就注册过这个网站,只不过当时俺不习惯那里的商业气息,之后就基本上没有光临了而已。
今天无事就试着用以前的账号进入,想不到还能进入。
进去随便看看,发现有些帖子是几年前发的,居然还在首页或者置顶的位置,几乎所有的帖子还是需要“本位币”,还是那股商业气象,不禁感慨万千。
本来“房地产会计网”就倡导有付出才有回报的理念,以前觉得这个理念是对发帖子的人辛苦的一点肯定和表彰,也是对告诫学习的人懂得珍惜和尊重——这个很不错的方式。至少看不到象视野“学习不到东西的人脑羞成怒地漫骂辛辛苦苦发帖子的人”的现象。
但是今天俺看来,反而觉得被一股浓浓金钱味道给呛着了,半晌说不出话来了。使俺联想到一段往事:
记得中学老师对俺们讲一个故事:说什么叫“败”,就是文和金钱接合在一起就腐败堕落了。意思是说:想搞学术想有成就的就千万不要有功利心,否则就无法提升到高层次的。
其实对于这个理论俺曾经一直怀疑中,俺认为没有功利心做为动力谁还肯去能力钻研学习。就象企业的会计,没有利益驱使,谁还来学习什么会计准则和税收法规?
至到俺参加工作后到扬州进修学习时,有些同学(行)们说,我们都工作了,学习的时间少了。应该采用实用主义学习方法了,可以尽快掌握相关知识。
俺看着教材却是要求大家系统的学习。就请教当时一个著名的大师(时任客座教授)。他告诉我:想要有高层次必须以做学术的态度来学习,实用主义危害很大。我问为什么?他简单的做了一个比喻,是渔与鱼的关系。说现在会计和税法都是为经济业务服务的,经济业务是不断地在发展变化之中,会计和税法也是随之发展变化的。实用主义速成学习到东西显然是有局限性的,缺乏灵活性的,没有未来适应性。
他还说这也是我国税法税收领域有一个特有定律性现象:一个专家只能风光一段时间的寿命。不是他们没有智慧和能力,主要原因是会计和税法发生了发展变化,而他们的知识结构和思维方式无法随之发展变化——每一次会计和税法上的变化就会淘汰一批专家出局。
虽然俺当时没有完全理解这位大师的意思。但是俺还是以做学术的态度来学习。当时俺的进步速度比较慢,自然毕业成绩赶不上同学(行)们。
后来参加工作后,2008年2009年企业全面执行会计准则和新所得税法、营业税法、增值税法的实行。当年成绩优异的同学(行)们立刻感觉到一切都是陌生的东西了,许多问题都无从所适了。然而俺相反上手比较容易。每每和当年的同学(行)们讨论这些时,他们颇为惋惜耽误了一段最佳学习的时期,一个人在学习阶段形成的知识结构和思维方式是很难改变的。
现在将这个感受送给所有视野想学习上进的朋友们!!!以资参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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