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会计网-引领房地产会计行业潮流!

房地产会计网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用新浪微博连接

一步搞定

论坛热门版块 国内最热门的房地产财务同行交流平台 房产会计问吧 - 房产会计实务 - 纳税筹划

论坛推荐版块 我们的宗旨:房会天下 网聚精英 房产会计专题 - 房产开发资料 - 成本预算

网站培训课程 房地产会计财税专业培训 财税课程咨询 - 课程在线报名

查看: 2563|回复: 2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答疑] 新成立房产公司所得税是否向国税缴纳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0-2-2 21:45:06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问题】
  2009年新成立的房地产公司企业所得税是否向国税缴纳?
  【解答】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新增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120号)的规定,2009年起新增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中,应缴纳增值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管理;应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地方税务局管理。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企业所得税仍由国家税务局管理。
  因此,2009年成立的缴纳营业税的内资房地产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地方税务局管理。2009年成立的外资房地产企业的企业所得税仍由国家税务局管理。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分享分享0 收藏收藏0 顶0 踩0 转发到微博
九鼎财税

该用户从未签到

2#
发表于 2010-2-3 19:09:58 |只看该作者
学习了 谢谢分享。。。

该用户从未签到

3#
发表于 2010-2-4 15:25:31 |只看该作者
谢楼主、、、、、、、、、、、、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推荐阅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