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会计网-引领房地产会计行业潮流!

房地产会计网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用新浪微博连接

一步搞定

论坛热门版块 国内最热门的房地产财务同行交流平台 房产会计问吧 - 房产会计实务 - 纳税筹划

论坛推荐版块 我们的宗旨:房会天下 网聚精英 房产会计专题 - 房产开发资料 - 成本预算

网站培训课程 房地产会计财税专业培训 财税课程咨询 - 课程在线报名

查看: 3141|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法规] 财政部重点检查通信行业税收征管质量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4-3-4 10:08
  • 签到天数: 2126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9-9-6 15:04:35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财政部组织的2009年以通信行业为重点的税收征管质量和税收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检查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全国35个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以下简称“专员办”)中,有北京、上海、云南、山西、湖北等11个专员办承担此项任务。   财政部驻各地专员办在检查时,会出现要求企业补税、交滞纳金甚至退税的情况。这是因为,此项检查是对税务部门执行中央财税政策及其税收征管质量情况进行的监督检查,以维护国家税收法规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确保财政收入及时、准确、足额缴入国库。同时,这也是为了促进税收机关和企业规范征纳行为,逐步建立健全针对财政收入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保障机制。
      据了解,部分地方税务部门为了保证完成税收任务,可能出现自行制定税收政策或擅自扩大税收优惠政策执行范围、变更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标准以及越权批准减、免税问题,或要求企业多征、少征、提前征收、延缓征收或者摊派税款等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承担此项任务的11个专员办经过查前调查后,从今年7月起就陆续给当地税务部门下发检查通知书,并对有关企业的纳税情况进行延伸检查。
    游客,如果您要查看本帖隐藏内容请回复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分享分享0 收藏收藏0 顶0 踩0 转发到微博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推荐阅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