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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号专题】收到的合同违约金收据能否税前扣除的讨论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7-9-21 11:07
  • 签到天数: 94 天

    [LV.6]常住居民II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9-1-7 12:49:36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在税务局网站上看到如下咨询内容:

    提问内容:

    我公司支付给对方的合同违约金,对方开给我方的是收据,请问是否可以税前扣除?

    所得税信箱税官答复

    发票可以,收据不得税前列支。


    ————————————————————————————————

    但是个人觉得: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填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

    由此可见,企业收到的违约金不得出具发票。在国家尚未制定全国统一的违约金收款收据之前,企业应当以经济合同和一般的收款收据作为原始凭证。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第<84>号)第五十六条规定:纳税人按照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违约金(包括银行罚息)、罚款和诉讼费可以扣除。企业收到的违约金,应当作为收入总额中的其他收入,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计征企业所得税。

    大家如何看待这个问题!!请说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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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鼎财税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2-21 09:54
  • 签到天数: 4 天

    [LV.2]偶尔看看I

    21#
    发表于 2014-2-18 11:15:04 |只看该作者
    即使是合法合理的业务,没有发票税务局肯定不让税前扣除。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4-2-27 11:11
  • 签到天数: 18 天

    [LV.4]偶尔看看III

    20#
    发表于 2014-2-11 09:21:27 |只看该作者
    顶一个!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7-12-31 16:08
  • 签到天数: 72 天

    [LV.6]常住居民II

    19#
    发表于 2009-5-31 11:19:05 |只看该作者
    税务的人可不是猪脑袋,这样处理,一方面可增加税源,另一方面可控制收到违约金的单位不入账。这是典型的以票控税。在国家尚未制定全国统一的违约金收款收据之前,税务局可以Dai.开呀!当然那是要交税的。象个人取得拆迁补偿收入为什么税局不要求开发票?因为个人收到的拆迁补偿收入是免税的,个人又没有发票,税局Dai.开只会增加税收成本。所以嘛,现阶段税务局一定会要求开发票的。

    [ 本帖最后由 智诚 于 2009-5-31 11:22 编辑 ]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2-10-31 10:09
  • 签到天数: 14 天

    [LV.3]偶尔看看II

    18#
    发表于 2009-5-30 19:15:27 |只看该作者

    回复

    税务局的人很讨厌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2-10-31 10:09
  • 签到天数: 14 天

    [LV.3]偶尔看看II

    17#
    发表于 2009-5-30 19:14:41 |只看该作者

    回复

    和我们这里的处理方式一样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2-10-31 10:09
  • 签到天数: 14 天

    [LV.3]偶尔看看II

    16#
    发表于 2009-5-30 19:14:03 |只看该作者

    回复

    税务局的人的水平也不高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1-12-5 19:45
  • 签到天数: 4 天

    [LV.2]偶尔看看I

    15#
    发表于 2009-4-27 16:45:41 |只看该作者
    同意楼主的说法,违约金开什么发票呀?????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9-29 10:55
  • 签到天数: 16 天

    [LV.4]偶尔看看III

    14#
    发表于 2009-4-27 11:06:44 |只看该作者
    这里的知识点真多,又学习到了。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1-10-27 11:25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13#
    发表于 2009-3-21 12:52:41 |只看该作者
    学习一下,谢谢

    发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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