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会计网-引领房地产会计行业潮流!

房地产会计网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用新浪微博连接

一步搞定

论坛热门版块 国内最热门的房地产财务同行交流平台 房产会计问吧 - 房产会计实务 - 纳税筹划

论坛推荐版块 我们的宗旨:房会天下 网聚精英 房产会计专题 - 房产开发资料 - 成本预算

网站培训课程 房地产会计财税专业培训 财税课程咨询 - 课程在线报名

查看: 2428|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稽查] 房企以员工报销方式发放各项定额补贴,未代扣代缴个税被稽查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11-28 10:15
  • 签到天数: 85 天

    [LV.6]常住居民II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24-10-11 16:58:25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房企以员工报销方式发放各项定额补贴,未代扣代缴个税被稽查

    *税二稽罚﹝2023﹞**号
    基本信息
    行政处罚相对人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处罚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处罚金额(元)  86,143.04  没收金额(元)  -
    处罚日期   2023-11-29 发布日期   2023-11-30
    违法事实   (一)以员工报销方式发放各项定额补贴,向第三方赠送购物卡等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经查,你单位存在两个方面问题:一是在“管理费用-办公租车及员工交通费”“销售费用-办公租车及员工交通费”和“开发成本-开发间接费-办公租车及员工交通费”科目中列支向部分员工以各类发票报销方式定额发放的通讯补贴、交通补贴、外派补贴、异地招聘补贴等,上述补贴未并入当月员工工资薪金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导致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是在“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科目中列支向第三方赠送的购物卡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具体情况如下:1.你单位2020年度有31人以发票报销方式定额发放了通讯补贴、交通补贴、物业补贴、外派补贴、异地招聘补贴等共计352,586.35元,已申报计税工资合计1,718,215.5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号)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第九条“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第十一条“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7号)第六条“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一)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及《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第六条“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应当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并按月办理扣缴申报”之规定,上述31人2020年度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为1,345,801.85元,应代扣代缴95,442.06元,已代扣代缴65,230.44元,少代扣代缴30,211.62元。2.你单位2021年度有65人以发票报销方式定额发放了通讯补贴、交通补贴、物业补贴、外派补贴、异地招聘补贴等共计730,506.13元,已申报计税工资合计7,424,694.69元,上述65人2021年度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为5,550,200.82元,应代扣代缴503,176.56元,已代扣代缴399,221.74元,少代扣代缴103,954.82元。2021年12月209号凭证中你单位在“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列支30,000.00元购物卡,系赠送本单位以外第三方礼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

    违法行为类型  其他违法

    处罚结果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九号)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之规定,你单位2020年至2022年期间少缴印花税3,312.15元,属于虚假纳税申报造成少缴税款的行为,应定性为偷税,处少缴税款金额百分之五十的罚款,罚款金额1,656.08元。(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条“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之规定,对你单位少代扣代缴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162,973.91元,偶然所得个人所得税6,000.00元,合计168,973.91元,拟处百分之五十的罚款,罚款金额84,486.96元。以上应缴款项共计86,143.04元。

    处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九号)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六十九条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分享分享0 收藏收藏0 顶0 踩0 转发到微博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推荐阅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