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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中普通住宅的确定问题 [打印本页]

作者: bjjoling    时间: 2008-11-8 09:06
标题: 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中普通住宅的确定问题
对于一个清算项目,有超过144平米的3、4居,也有不足60平米的小1居,清算时普通住宅的认定是按总建筑面积除以项目总套数,计算出平均每套建筑面积,以次作为衡量是否为普通住宅的标准?还是有什么其他方法?请教了!
作者: ahui98    时间: 2008-11-8 09:49
单独核算,分别核算普通话住宅的收入、成本及非普通住宅的收入成本
作者: 一汪清水    时间: 2008-11-8 16:16
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作者: 一涵    时间: 2008-11-8 17:47
标题: 我也来说一说
以我清算的经验,是以房地局测绘的实测面积为准,144平以下的为普通住宅,144平以上的列为非普通住宅.以每一套房的实测面积汇总的,不是楼主所说的"按总建筑面积除以项目总套数,计算出平均每套建筑面积,以次作为衡量是否为普通住宅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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