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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甲供材发票等等,请达人解答!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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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8-10-7 16:13:11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有一房产开发公司(甲方),其三大主材为开发公司自购,施工方只负责施工。如主材金额为1000万,施工合同金额为600万;另,又向丙公司购入外墙涂料200万,但与丙公司签订的是施工合同,而丙公司主营为商业,并无建安资质。

请问:

1、施工方(乙方)开具600万的建安发票给开发公司是否合规?

2、房产开发公司对于甲供材发票有哪些具体规定?需防范哪些方面?

3、对于向丙公司购入的外墙涂料,如丙公司是外地公司,因其无建安资质,结合其实际情况,是开不出建安发票的;如开发商提出,由自己代丙公司到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依据施工合同开具建安发票,是否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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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鼎财税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21-7-26 13:15
  • 签到天数: 8 天

    [LV.3]偶尔看看II

    16#
    发表于 2009-3-21 13:22:14 |只看该作者
    学习了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3-3-13 16:52
  • 签到天数: 3 天

    [LV.2]偶尔看看I

    15#
    发表于 2008-11-28 09:50:51 |只看该作者

    回复 4# 的帖子

    理论上没问题,实际上操作有困难。由于缺少可行的监管,没几家施工企业会主动按照1600万元缴税。另外如果施工企业为若干家,则主材如何在这几家分配?请飞雪老师指点!

    该用户从未签到

    14#
    发表于 2008-11-28 00:25:42 |只看该作者
    你只要问税务局,他们都会扯都要在他那交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7-7-21 21:57
  • 签到天数: 1924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13#
    发表于 2008-11-14 15:38:19 |只看该作者
    房产企业国税基本不查增值税,就是地税的,有些事真不明白,收藏了,希望有明确的答案。

    该用户从未签到

    12#
    发表于 2008-10-11 19:28:21 |只看该作者
    我觉得税务局的说法欠妥啊

    该用户从未签到

    11#
    发表于 2008-10-10 10:09:24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职业游民 于 2008-10-8 10:31 发表
    3、因丙公司没有资质,其应按全额(材料款+施工费)缴纳增值税,开具增值税发票。

    如果开增值税发票,是否按甲供材进行缴税呢



    要的。

    该用户从未签到

    10#
    发表于 2008-10-10 10:08:28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ahui98 于 2008-10-9 17:06 发表


    你问的是地税局吧,对于丙公司销售涂料并附带施工,是增值税的应税劳务,不应视为甲供材处理!地税局的说法是不对的!


    可问题在于,当时和开发公司签订的是施工合同,而发票又开的是销售发票,这确实不配比。其实我觉得最好的办法是重签合同,改为“买卖合同”就行了。但是税务局要税源,利益驱动,非要发票到他们那儿开具,很不讲理的。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10-21 13:30
  • 签到天数: 10 天

    [LV.3]偶尔看看II

    9#
    发表于 2008-10-9 17:06:55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八月桂花香 于 2008-10-8 11:24 发表
    刚才又问了下税务局,他们跟我说:

    对于甲供材发票,必须到他们那里开具,销售方提供的增值税发票他们是不认的;

    对于丙公司开具的销售发票也不行,也必须到税务局开具。


    你问的是地税局吧,对于丙公司销售涂料并附带施工,是增值税的应税劳务,不应视为甲供材处理!地税局的说法是不对的!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3-12-7 15:52
  • 签到天数: 28 天

    [LV.4]偶尔看看III

    8#
    发表于 2008-10-9 11:33:01 |只看该作者
    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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