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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代扣劳务公司劳务如何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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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霞光普照着我
时间:
2008-7-30 15:09
标题:
代扣劳务公司劳务如何操作?
代扣劳务公司劳务如何操作?
A是房地产开发商,B是建筑施工企业,C是有资质的劳务公司,B与A的签定一份电梯公寓修建合同,总价3000万元,C与B签定了一分劳务分包合同,合同总价1000万,其中劳务费600万,低耗材料等400万,请问C应该交的税是多少?如果按照税法规定C的税由B代扣,那B按多少扣C的税?C应该交多少税,请标明税率。
最能具体的说说操作过程。
作者:
霞光普照着我
时间:
2008-7-31 13:20
不计算金额也可以,只是说说操作的过程也行
作者:
霞光普照着我
时间:
2008-7-31 13:21
因为我现在就涉及到这个问题,请各位帮帮忙
作者:
罪人
时间:
2008-8-4 10:15
小弟说说个人看法
签订合同时候应注明是总包交税还是分包交税 总包交了 分包就不用交 总包开张代扣代缴证明即可
例如:我司接受小型建筑承包的劳务
我公司是履行代扣代缴业务,5%营业税 营业税的7%缴纳城建 3%教育附加 1%地方附加
合同款扣除代扣税金后付款。
无其它缴税义务。
作者:
严肃
时间:
2008-9-1 11:20
分包工程劳务应由B按1000万元代扣C的建安营业税,税收文件已明确规定“建筑安装工程无论与对方如何结算,计税营业额应包括材料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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