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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土地增值税加计扣除问题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4-3 14:47
  • 签到天数: 29 天

    [LV.4]偶尔看看III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2-10-9 17:11:47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目前,我地税务机关把建委、规划局收取的配套费、农民工劳动保险、散装水泥保证金(收不回来)、新型建材保证金(收不回来)等,一律不得在土地增值税清算中加计扣除,我认为,这是不符合规定的,各位能指点一二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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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鼎财税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4-3 14:47
  • 签到天数: 29 天

    [LV.4]偶尔看看III

    13#
    发表于 2012-10-11 11:45:13 |只看该作者
    wpjmymm 发表于 2012-10-10 15:18
    建委收的配套费可以加计扣的啊,至于那些保证金之类的,如果不退也要说出不退的理由出据一个东西这样就有法 ...

    清算规程规定,符合会计规定可以进入成本的,就可以加计扣除,可是,在中国,到底谁说了算呀?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8-3-5 14:44
  • 签到天数: 1041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12#
    发表于 2012-10-10 15:18:07 |只看该作者
    建委收的配套费可以加计扣的啊,至于那些保证金之类的,如果不退也要说出不退的理由出据一个东西这样就有法可依了

    点评

    清算规程规定,符合会计规定可以进入成本的,就可以加计扣除,可是,在中国,到底谁说了算呀?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10-11 11:45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4-3 14:47
  • 签到天数: 29 天

    [LV.4]偶尔看看III

    11#
    发表于 2012-10-10 14:53:26 |只看该作者
    southcloud123 发表于 2012-10-10 12:01
    既然是保证金为什么收不回来呢?收不回来就不用叫保证金呀,应该是费用呀。

    交的时候是保证金,你不够退还的条件,当然不退给你。你不计入费用,也别无选择。关键是不让加扣。多谢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4-3 14:47
  • 签到天数: 29 天

    [LV.4]偶尔看看III

    10#
    发表于 2012-10-10 14:51:30 |只看该作者
    鹰击长空 发表于 2012-10-10 07:41
    也不见得吧!不能一杆子打死!

    多谢表态,如果不一竿子打死,那么,又应该不打死谁呢?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4-3 14:47
  • 签到天数: 29 天

    [LV.4]偶尔看看III

    9#
    发表于 2012-10-10 14:49:55 |只看该作者
    开心的云 发表于 2012-10-9 21:41
    这个帖子不错,大家快来顶起来!

    多谢美女表态。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4-3 14:47
  • 签到天数: 29 天

    [LV.4]偶尔看看III

    8#
    发表于 2012-10-10 14:49:18 |只看该作者
    hutucljb 发表于 2012-10-9 20:15
    我认为税务机关机关有道理

    文件都有了,没道理,税务敢于瞎搞吗?多谢表态。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4-3 14:47
  • 签到天数: 29 天

    [LV.4]偶尔看看III

    7#
    发表于 2012-10-10 14:47:55 |只看该作者
    日升 发表于 2012-10-9 17:55
    关键是当地税务机关的依据是什么,是否有违背土地增值税条理的东西。再考虑怎么和税务局争论是否操作合理的 ...

    我是事务所的,有时站在房地产角度搞筹划,有时又被税务局聘请,清算土地增值税,我想有一个正确答案,总不能替东家说说,再替西家说说吧?多谢回答。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5-4 15:15
  • 签到天数: 141 天

    [LV.7]常住居民III

    6#
    发表于 2012-10-10 12:01:43 |只看该作者
    既然是保证金为什么收不回来呢?收不回来就不用叫保证金呀,应该是费用呀。

    点评

    交的时候是保证金,你不够退还的条件,当然不退给你。你不计入费用,也别无选择。关键是不让加扣。多谢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10-10 14:53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4-9-4 09:42
  • 签到天数: 2371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5#
    发表于 2012-10-10 07:41:05 |只看该作者
    也不见得吧!不能一杆子打死!

    点评

    多谢表态,如果不一竿子打死,那么,又应该不打死谁呢?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10-10 1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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