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会计网-引领房地产会计行业潮流!

房地产会计网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用新浪微博连接

一步搞定

论坛热门版块 国内最热门的房地产财务同行交流平台 房产会计问吧 - 房产会计实务 - 纳税筹划

论坛推荐版块 我们的宗旨:房会天下 网聚精英 房产会计专题 - 房产开发资料 - 成本预算

网站培训课程 房地产会计财税专业培训 财税课程咨询 - 课程在线报名

查看: 3550|回复: 15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答疑] 房地产车库成本的结转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2017-9-14 13:57
  • 签到天数: 8 天

    [LV.3]偶尔看看II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2-9-24 12:36:08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房地产车库成本的结转
    问题:  某房地产公司在进行2009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在车库成本结转上与主管税务机关产生了分歧。纳税人认为,按照“国税发〔2009〕31号文”第三十三条规定,利用地下设施建造的车库成本应该作为配套设施计入开发成本。而主管税务机关认为,不能作为配套设施处理。请问:主管税务机关的说法是否正确?
    答复如下: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规定:
    第十七条 企业在开发区内建造的会所、物业管理场所、电站、热力站、水厂、文体场馆、幼儿园等配套设施,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理:
    (一)属于非营利性且产权属于全体业主的,或无偿赠与地方政府、公用事业单位的,可将其视为公共配套设施,其建造费用按公共配套设施费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属于营利性的,或产权归企业所有的,或未明确产权归属的,或无偿赠与地方政府、公用事业单位以外其他单位的,应当单独核算其成本。除企业自用应按建造固定资产进行处理外,其他一律按建造开发产品进行处理。
    第二十七条 开发产品计税成本支出的内容如下:
    (五)公共配套设施费:指开发项目内发生的、独立的、非营利性的,且产权属于全体业主的,或无偿赠与地方政府、政府公用事业单位的公共配套设施支出。
    第三十三条 企业单独建造的停车场所,应作为成本对象单独核算。利用地下基础设施形成的停车场所,作为公共配套设施进行处理。
    根据上述规定,国税发[2009]31号文第三十三条规定,利用地下基础设施形成的停车场所,作为公共配套设施进行处理。仅说明该地下车库属于公共配套设施支出。该配套设施应按该文第十七条规定处理。该支出能否计入该文第二十七条规定的公共配套设施费,计入开发产品计税成本,还应满足“在开发项目内发生的、独立的、非营利性的,且产权属于全体业主的,或无偿赠与地方政府、政府公用事业单位的公共配套设施支出。”。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分享分享0 收藏收藏0 顶0 踩0 转发到微博
    九鼎财税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8-19 11:00
  • 签到天数: 28 天

    [LV.4]偶尔看看III

    16#
    发表于 2015-1-26 13:57:09 |只看该作者
    遇到了这个问题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8-19 11:00
  • 签到天数: 28 天

    [LV.4]偶尔看看III

    15#
    发表于 2014-12-15 13:58:33 |只看该作者
    楼主的学习一下帖子怎么样?赶紧试试这里的快速回复给楼主点评论吧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7-8-7 16:00
  • 签到天数: 27 天

    [LV.4]偶尔看看III

    14#
    发表于 2014-12-13 16:10:11 |只看该作者
    学习了~~~~~~~~~~~~~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8-19 11:00
  • 签到天数: 28 天

    [LV.4]偶尔看看III

    13#
    发表于 2014-12-12 15:24:22 |只看该作者
    回复看看

  • TA的每日心情

    2014-7-1 09:56
  • 签到天数: 8 天

    [LV.3]偶尔看看II

    12#
    发表于 2014-6-24 09:25:03 |只看该作者
    每天学习,快乐分享

    该用户从未签到

    11#
    发表于 2014-6-23 08:50:58 |只看该作者
    学习学习

    该用户从未签到

    10#
    发表于 2014-6-23 08:50:58 |只看该作者
    学习学习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3-10 07:40
  • 签到天数: 288 天

    [LV.8]以坛为家I

    9#
    发表于 2014-6-7 20:30:28 |只看该作者
    学习学习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4-17 11:43
  • 签到天数: 715 天

    [LV.9]以坛为家II

    8#
    发表于 2014-6-7 15:20:47 |只看该作者
    了解情况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推荐阅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