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开心 2013-7-8 14: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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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124 天 [LV.7]常住居民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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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一、A公司与经开区签于2006后签定购地协议,协议约定优惠价格约600万元,2007年交地,
A公司交了出让金600万元经开区的投资有限公司,
但因原地块由经开区的投资有限公司在银行办理抵押,所以当时不能挂牌,不能办国土证.
2009年A公司房屋建造到一半,土地才挂牌,但此时的土地价格上涨到1200万元,土地挂牌价是1200万元,
A公司按1200万元计算交相关税费,出让金1200万元由经开区的投资有限公司交国土局,
国土局出具非税收入缴款书1200万元,缴款书上注明了是交A公司的土地款,
情况二、2012年此地由原来的工业用地变为商业用地,重新挂牌,出让价格3380万元。
请问:1、A公司的土地成本价格是否可按1200万元入帐?1200万元-600万元=600万元做营业外收入。
2、A公司转让此地增加的收入要交各种税及计算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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