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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怎样利用订价策略来筹划营业税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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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6]常住居民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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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发表于 2008-7-16 13:13:31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某机械有限公司生产和销售数控机床。每台数控机床出于自动化控制的需要,都要根据不同客户的生产流程和业务特点编写特定数控软件以及进行售后的技术培训。公司在这一机床上申请了很多项专利。由于专利权的保护,这些机床的数控程序也基本上都由它自己为客户编写,利润也非常高,增值额一般在50%以上。而使售价提高的数控编写服务部分却没有进项税额可以抵扣。也就是说,企业的进项税额不足销项税额的50%。这造成了企业的增值税负相当高。
      其实,我们完全有办法让税负降下来。我们注意到,使这项业务中,既有机床本身的销售额,也有相应的技术开发和技术培训费用。而根据营业税法的规定,单位和个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的研究开发中心、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因此,在相关的合同中只要明确标明机床的售价是多少,数控程序的技术开发费用为多少,技术培训费用为多少,并且把技术开发和技术服务费用独立核算,这样,就可以让这两项收入变为营业税的征税项目,享受免税待遇。从而使整体税负降下来。假设2004年8月企业签订了这项一份合同,总标的为400万元。当月进项税额为30万元,无期初留抵税额。如果不分开核算,则当月全部缴纳增值税:

      应纳增值税=400×17%-30=68-30=38万元

      如果在合同中分别标明了设备的销售价为200万元(根据正常的成本利润率确定),技术开发费用为150万元,技术服务费用为50万元的话,技术开发费和技术服务服务费可以免征营业税。则当月:

      应纳增值税=200×17%-30=34-30=4万元

      税收负担前后相比降低34万元(38万元-4万元),降低幅度为89%。由此可见,对交易活动进行安排对企业是多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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