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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股权转让收入可作为业务招待费扣除基数吗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4-9-1 16:39
  • 签到天数: 124 天

    [LV.7]常住居民III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2-5-11 09:37:24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我公司2011年主要收入为转让下属子公司的股权转让收入,可作为业务招待费扣除基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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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鼎财税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6-3-29 10:27
  • 签到天数: 157 天

    [LV.7]常住居民III

    15#
    发表于 2012-5-13 14:08:41 |只看该作者
    2楼 7楼说的很清楚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7-2-5 16:59
  • 签到天数: 115 天

    [LV.6]常住居民II

    14#
    发表于 2012-5-12 15:05:22 |只看该作者
    我觉得能不能和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联系起来,如果经营范围涵盖了股权投资,是不是就可以了呢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2-6-16 08:14
  • 签到天数: 143 天

    [LV.7]常住居民III

    13#
    发表于 2012-5-11 18:41:51 |只看该作者
    股权转让收入对于非投资企业来说,不是营业收入,不能作为招待费扣除基数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6-8-31 10:58
  • 签到天数: 142 天

    [LV.7]常住居民III

    12#
    发表于 2012-5-11 18:27:53 |只看该作者
    这么看来可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9-12 09:10
  • 签到天数: 497 天

    [LV.9]以坛为家II

    11#
    发表于 2012-5-11 15:18:39 |只看该作者
    不能的哟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12-26 16:11
  • 签到天数: 23 天

    [LV.4]偶尔看看III

    10#
    发表于 2012-5-11 15:16:10 |只看该作者
    有意思啊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2-8-28 16:27
  • 签到天数: 4 天

    [LV.2]偶尔看看I

    9#
    发表于 2012-5-11 12:28:04 |只看该作者
    不能 股权转让收入不是“营业收入”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4-9-1 16:39
  • 签到天数: 124 天

    [LV.7]常住居民III

    8#
    发表于 2012-5-11 11:54:03 |只看该作者
    看上面这个,我们好像可以比照处理,因为我们全年在处理股权转让事宜。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4-9-1 16:39
  • 签到天数: 124 天

    [LV.7]常住居民III

    7#
    发表于 2012-5-11 11:51:08 |只看该作者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但主要或专门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企业,其主要收入为投资收益,其计算业务招待费的销售(营业)收入基数如何确定不尽明确。国 税 函 [ 2 0 1 0 ] 7 9 号 文件规定,对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企业(包括集团公司总部、创业投资企业等),其从被投资企业所分配的股息、红利以及股权转让收入,可以按规定的比例计算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显然,按照权益法核算的投资收益因不属被投资企业分配的股息红利,不得作为计算业务招待费比例的基数。需要注意的是,文件并未限定“专门”或“主要”从事股权投资业务以外的其他企业也能比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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