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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个人委托银行贷款,银行需要代扣个人所得税吗?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9-3 21:15
  • 签到天数: 107 天

    [LV.6]常住居民II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2-4-6 13:18:18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个人委托银行贷款给房地产公司,那么银行是否需要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和相关的营业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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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鼎财税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11-28 10:15
  • 签到天数: 85 天

    [LV.6]常住居民II

    3#
    发表于 2012-4-6 13:25:34 |只看该作者
    主题内容:   
    个人委托银行贷款给企业使用,在支付个人利息时,请问交纳(或代缴)个人所得税主体为谁?由支付利息的企业代缴,或是由银行代缴,还是可以由收取利息的个人自行缴纳?是否有相关法律指定代缴主体?谢谢!;
    回复内容:   
    您好!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支付个人应税所得的单位和个人为代扣代缴义务人。如贷款人直接支付给放贷个人利息,则贷款人负责对贷款利息扣缴个人所得税。如贷款人通过银行支付利息给放贷个人,则银行应代扣代缴贷款利息部分个人所得税。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16-4-1 14:51
  • 签到天数: 367 天

    [LV.9]以坛为家II

    12#
    发表于 2012-4-6 23:31:37 |只看该作者
    学习了,这个问题其实简单,谁去开票谁交税。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3-3-29 11:29
  • 签到天数: 39 天

    [LV.5]常住居民I

    11#
    发表于 2012-4-6 17:08:41 |只看该作者
    学习一下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1-8 21:46
  • 签到天数: 44 天

    [LV.5]常住居民I

    10#
    发表于 2012-4-6 16:41:19 |只看该作者
    实际操作中银行不负责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11-22 14:22
  • 签到天数: 1245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9#
    发表于 2012-4-6 14:11:13 |只看该作者
    先回复,再学习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3-9 14:34
  • 签到天数: 614 天

    [LV.9]以坛为家II

    8#
    发表于 2012-4-6 13:59:02 |只看该作者
    学习下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9-3 21:15
  • 签到天数: 107 天

    [LV.6]常住居民II

    7#
    发表于 2012-4-6 13:34:39 |只看该作者
    谢谢!!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11-28 10:15
  • 签到天数: 85 天

    [LV.6]常住居民II

    6#
    发表于 2012-4-6 13:30:24 |只看该作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中删除了原条例中转贷业务差额征税的规定,相应地也删除了第十一条中“委托金融机构发放贷款,以受托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为扣缴义务人”的规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废止的营业税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国税发[2009]2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银行委托贷款业务代扣代缴营业税问题的函》(国税函[1997]74号)文件自2009年1月1日起停止执行。

      所以,根据新的营业税条例规定,银行对委托代款业务不再负有法定的代扣代缴义务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11-28 10:15
  • 签到天数: 85 天

    [LV.6]常住居民II

    5#
    发表于 2012-4-6 13:30:07 |只看该作者
     2009年1月1日之前,根据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1994年)第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纳税人委托金融机构发放贷款,以受托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为扣缴义务人。2009年1月1日以后,国务院实施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以及实施细则,并无此规定,也就是说纳税人委托金融机构发放贷款,不再以受托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为扣缴义务人。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11-28 10:15
  • 签到天数: 85 天

    [LV.6]常住居民II

    4#
    发表于 2012-4-6 13:25:46 |只看该作者
    这个是厦门12366的一个回复,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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