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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股东借款成立新公司,从新公司还款该怎么平账 [打印本页]

作者: 咖啡男人    时间: 2011-11-23 10:23
标题: 股东借款成立新公司,从新公司还款该怎么平账
公司股东从我房地产公司借了3000万元现金,成立一家投资公司,公司已经成立,现在3000万元也已经从新成立的投资公司以投资款的名誉还回到我公司。请冲问,投资公司还回的3000万元该怎么入账,股东借款的3000万元该怎么调平。
作者: wpjmymm    时间: 2011-11-23 12:08
从公司借款,应该是股东的个人行为,你做的往来,他注册完了,现在把资抽出还回,这样工商可是要罚款的啊,这叫抽逃注册资金。他应该项从新公司把款借出,然后归还你公司,这样他的借款不就平了吗。
借的时候  借:其他应收款—某某
             贷:银行存款
还的时候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某某
作者: 1120971696    时间: 2011-11-23 13:20
同意楼上观点
作者: fywzlyh    时间: 2011-11-23 13:56
同意楼上观点啊
作者: 闫厉    时间: 2011-12-16 09:30
支持2楼
作者: 王娜1980    时间: 2011-12-16 10:53
本来就不合常规,后期只能补收据了,把这笔帐平掉!但总的来说是有风险的!
作者: 威海本溪人    时间: 2011-12-16 11:20
作和原来相反的会计科目即可。至于抽逃注册资本,那是投资公司的事儿,和你们公司没关系
作者: 威海本溪人    时间: 2011-12-16 11:21
作和原来相反的会计科目即可。至于抽逃注册资本,那是投资公司的事儿,和你们公司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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