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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地下车库成本处理问题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2-4-23 13:15
  • 签到天数: 31 天

    [LV.5]常住居民I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1-10-28 17:05:48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国税发[2009]31号  第三十三条 利用地下基础设施形成的停车场所,作为公共配套设施进行处理。
    我公司利用地下基础设施和开发产品的地上一部分空间(即1楼的部分空间)形成的地下车库  可以对外出售且能为客户办理车库产权,那请问我这部分成本是否还是记入公共配套设施里面 ? 如果是的话,会计人员如何单独确认车库这部分的成本?车库和住宅是一起建造的,怎么分摊成本呢?

    点评

    问题提得太好了,给力。  发表于 2012-8-22 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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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鼎财税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9-2-6 00:24
  • 签到天数: 214 天

    [LV.7]常住居民III

    25#
    发表于 2014-6-18 16:53:27 |只看该作者
    学习看看了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9-29 10:16
  • 签到天数: 26 天

    [LV.4]偶尔看看III

    24#
    发表于 2014-3-31 11:44:08 |只看该作者
    学习一下

  • TA的每日心情
    难过
    2017-10-26 09:52
  • 签到天数: 528 天

    [LV.9]以坛为家II

    23#
    发表于 2013-12-17 10:39:27 |只看该作者
    渴望学习 发表于 2012-4-6 20:58
    老师,利用地下基础设施形成的停车场所,如果有产权能对外销售,是否应为单独的成本对象核算?而不应该作 ...

    后来你怎么解决的你的问题呀,地下车库有产权跟没产权,出售出租或自用,你都如何分摊的成本呀,

  • TA的每日心情

    2015-12-26 09:27
  • 签到天数: 65 天

    [LV.6]常住居民II

    22#
    发表于 2013-9-14 14:09:23 |只看该作者
    能单独出售的地下车库不应作为公共配套设施,而应单独核算成本。可以按照一体的总成本,按照预算值作为权数分摊出来。有必要的话可以修订一下

  • TA的每日心情

    2017-2-23 11:01
  • 签到天数: 76 天

    [LV.6]常住居民II

    21#
    发表于 2013-7-16 10:17:02 |只看该作者
    路过学习了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9-26 14:47
  • 签到天数: 10 天

    [LV.3]偶尔看看II

    20#
    发表于 2013-6-28 22:03:37 |只看该作者
    地下车库一般一个平方2000多元,你问问你们公司预算部就知道具体是几多了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7-12 06:37
  • 签到天数: 450 天

    [LV.9]以坛为家II

    19#
    发表于 2013-3-2 20:34:35 |只看该作者
    有人回答了吗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5-8-24 15:10
  • 签到天数: 45 天

    [LV.5]常住居民I

    18#
    发表于 2013-2-16 19:12:22 |只看该作者
    你好,既然可以办理产权的花,我觉得应该单独分一个项目,成本单独归结,至于一楼部分还可以摊一部分的土地成本,(地下室部分当然不可以摊土地成本了,因为不计容)一楼的土地成本可按建筑面积或者可售面积分摊。

    该用户从未签到

    17#
    发表于 2012-12-27 15:55:10 |只看该作者
    理论上只要可以对外出售的车库,也就是非人防车库,都要作为单独的成本对象。不能作为配套处理。而且应该也不计地价,应为不计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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