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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施工单位按其内部的职能,可分为建筑安装工程生产和辅助、附属生产。
建筑安装工程生产,是指直接从事建筑工程、设备安装工程的施工。在会计核算中,设置“工程施工”账户核算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生产费用。
辅助、附属生产,是指直接或间接为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服务的生产,按照它们的性质可以分为:
1.从事工程施工所需材料,构件的生产和加工。(如砖、瓦、砂、石、石灰、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构件等)
2.从事工程施工所需机械设备的制造和修理。
3.提供工程施工所需的水、电、气。
如果这些辅助、附属生产单位实行内部独立核算、计算盈亏,通常称为“附属工业企业”;如果不实行内部独立核算,通常称为“辅助生产单位”。
企业进行合同建造时发生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施工现场材料的二次搬运费、生产工具和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费、临时设施折旧费等其他直接费用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贷:应付职工薪酬
原材料等
发生的施工、生产单位管理人员的薪酬、固定资产折旧费、财产保险费、工程保修费、排污费等间接费用,
借:工程施工(间接费用)
贷:累计折旧
银行存款等
期末,将间接费用分配计入有关合同成本,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贷:工程施工(间接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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