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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房企发生的期间费用及税费在何时扣除?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2-4-9 21:08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1-3-1 09:27:23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问: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第十二条规定,企业发生的期间费用、已销开发产品计税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准予当期按规定扣除。

      请问房地产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取得的收入对应的期间费用、营业税金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在何时可以扣除?是完工后,还是发生时?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第十二条规定,企业发生的期间费用、已销开发产品计税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准予当期按规定扣除。

      根据上述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取得的收入,按规定计算出预计毛利额,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发生的与其相关的期间费用、营业税金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准予当期按规定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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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鼎财税

  • TA的每日心情
    难过
    2012-7-11 21:58
  • 签到天数: 5 天

    [LV.2]偶尔看看I

    2#
    发表于 2011-10-14 15:02:21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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