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怒 2015-4-17 09:13 |
|---|
签到天数: 148 天 [LV.7]常住居民III
|
碧海蓝天 16:52:28
想请教您,1、关于拆迁还房的营业税是按国税函发(1995)549号文的规定按房屋成本,这个房屋成本是指会计核算上的总成本/总建筑面积*拆迁面积吗2、按照国税函(2010)220号文支出,同面积补偿的成本按市场平均价格确认,也就是说拆迁补偿和计税收入是一致的,(假设不存在补差的情况)计税成本高于会计成本,那计算土地增值税的时候,这个拆迁补偿费岂不是也要按这个金额来计算扣除项目3、关于拆一还一,计税收入和计税成本一致(不补差的情况下)不影响所得税,对吧?4、根据拆迁管理办法,对拆迁户实行优惠价格,对于换房的都要视同销售按同期同类平均价格调整吗,谢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