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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利息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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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zhsjsszl
时间:
2010-11-17 14:40
标题:
利息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问题
假设企业向个人支付借款利息1万元,以下的计算个人所得税方式哪个正确。
1、个人缴纳营业税5.6%,应纳税所得为9440元×20%=1888元
2、个人缴纳营业税5.6%,应纳税所得仍为10000元×20%=2000元
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第三十八条,缴纳的税金可以抵扣,我个人认为方法一正确,请各位给意见,有实际操作案例就更好了,谢谢!
作者:
小小蜜蜂
时间:
2010-11-17 15:06
为什么要缴纳营业税呢?不是直接乘以20%缴纳个税就好了吗?
作者:
zhsjsszl
时间:
2010-11-17 16:14
税局要收,企业要发票入账。
作者:
清清小草
时间:
2010-11-17 16:37
这个怎么算出来的
我也想知道
作者:
小梓志
时间:
2010-11-17 16:59
第一种方法正确的。
收入1万元,去地税开票的话要交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如综合税率为5.6%的话,要交营业税等10000*5.6%=560元,再交的个人所得税=(10000-560)*20%=1888元。
作者:
天地一沙鸥
时间:
2010-11-17 17:04
5.6%是什么意思?我们这里应该是营业税及附加是5.55%,再就是个人所得税了。
作者:
zhsjsszl
时间:
2010-11-17 17:05
珠海地税说是第二种,我正在努力,到时结果再汇报。
作者:
zhsjsszl
时间:
2010-11-18 09:51
珠海地税回复了,选择第二种。
您好!您在我们网站提交的咨询问题收悉,现对您的问题回复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作者:
李子一
时间:
2010-11-22 09:07
对于这个问题,我也一直在找正确答案,现在终于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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