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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哪位高手可以解答一下啊?万分感谢 [打印本页]

作者: xiefeng    时间: 2010-10-23 08:34
标题: 哪位高手可以解答一下啊?万分感谢
最近我们单位收到一笔政府的场地清理补偿款,现在场地已经清理完成,我们单位的工程款已经给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建筑发票是开给我们的,请问这笔款可以在其他应付款上相互挂一下抵消吗?
作者: 东方春晓    时间: 2010-10-23 08:43
一、按代理业处理,见2009 520,2003 16文。收到政府拨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专项应付款;实际支付时   借:专项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该项工作完毕,再按专项应付款的贷方余额计提营业税及附加,并将其余额转入其他业务收入。
作者: qq1998    时间: 2010-10-23 09:27
---------------学习相关资料
作者: 明小明    时间: 2010-10-23 10:44
抵消都不上算。例如补偿款1000万,做财政补贴,缴25%所得税,这部分工程款已是1000万,计入成本,最少抵扣30%土地增值税,已不影响抵扣所得税。只不过提前缴了所得税,想一想,怎样划算?
作者: 大胖宝宝呀    时间: 2010-10-27 11:33
自己计算下吧 不一定抵消往来核算
作者: helena025    时间: 2012-1-4 00:23
这样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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