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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房地产开发企业外购材料涉税问题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2-10-12 12:07
  • 签到天数: 2 天

    [LV.1]初来乍到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0-10-15 16:04:59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某房地产开发企业,与建筑方签订的是包工包料合同(除外墙砖、防盗门、窗户等),那么开发企业外购了如墙砖、门、窗、部分管线、灯具等,这么外购材料需要缴纳建安营业税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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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鼎财税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2-10-12 12:07
  • 签到天数: 2 天

    [LV.1]初来乍到

    2#
    发表于 2010-10-15 16:05:50 |只看该作者
    补充:外购材料直接计入开发成本,会计上没有计入库存材料及建设方领用的过程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11-24 13:07
  • 签到天数: 3 天

    [LV.2]偶尔看看I

    3#
    发表于 2010-10-15 16:12:01 |只看该作者
    并入总产值由总包企业合并缴纳营业税,企业按视同销售纳增值税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7-9-21 11:07
  • 签到天数: 94 天

    [LV.6]常住居民II

    4#
    发表于 2010-10-15 16:15:12 |只看该作者
    这部分不属于甲供材料,不需要缴纳营业税的

    甲供材料就是包工不包料的,你的材料都不是总包去施工的,这不算甲供材料

    典型的甲供材料有钢材、水泥之类的,这些材料必须是交由施工单位来施工的,所以是甲供材料

    该用户从未签到

    5#
    发表于 2010-10-15 16:20:20 |只看该作者
    学习一下,TKS!!!!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7-10-23 16:50
  • 签到天数: 53 天

    [LV.5]常住居民I

    6#
    发表于 2010-10-15 16:41:52 |只看该作者
    明白了甲供材的真正含义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前天 15:39
  • 签到天数: 2392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7#
    发表于 2010-10-15 17:02:52 |只看该作者
    应该缴纳营业税。比寻的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前天 15:39
  • 签到天数: 2392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8#
    发表于 2010-10-15 17:03:51 |只看该作者
    应该缴纳营业税,必须的。

    该用户从未签到

    9#
    发表于 2010-10-15 17:40:25 |只看该作者
    不是说:“单位或个人自己新建建筑物后销售,其自建行为视为提供应税劳务,应当按建筑业税目征收3%的营业税,同时按”销售不动产税目征收5%的营业税。”吗? 所以,我理解的是应该缴纳。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2-3-30 19:11
  • 签到天数: 13 天

    [LV.3]偶尔看看II

    10#
    发表于 2010-10-19 21:07:12 |只看该作者
     “甲供材料”建筑工程中,基本建设单位—房地产企业提供材料,施工单位提供建筑劳务的行为,不属于《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四条规定的视同销售货物的行为。
    国家税务总局

    2010/03/09



    关于营业税的问题:
     第七条纳税人的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和货物的销售额,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缴纳营业税,货物销售额不缴纳营业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

      (一)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同时销售自产货物的行为;


    第十六条
    除本细则第七条规定外,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不含装饰劳务)的,其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款。





    参照以上规定执行。



    [ 本帖最后由 悠悠漫步 于 2010-10-20 11:5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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