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会计网
标题:
请问银河版主如果房产公司单方面违约,违约金是否可在所得税税前扣除?
[打印本页]
作者:
路程
时间:
2008-5-7 08:06
标题:
请问银河版主如果房产公司单方面违约,违约金是否可在所得税税前扣除?
请问银河版主如果房产公司单方面违约,违约金是否可在所得税税前扣除?
具体是按照哪条规定的?
作者:
银河飞雪
时间:
2008-5-7 08:51
允许列支,但注意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作者:
银河飞雪
时间:
2008-5-7 08:52
国家税务总局[2000]84号文《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第六条明确规定,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而交付的罚款、罚金、滞纳金,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第五十六条又进一步规定,纳税人按照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违约金(包括银行罚息)、罚款和诉讼费可以扣除。行政性罚款、司法罚金,主要依据是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较强的法定性和强制性。非行政性罚款、非司法罚金则是根据经济合同或行业惯例,对企业在经营活动中的违约行为给予的惩罚,且作出罚款、罚金决定的主体是行政机关或者司法机关。
你公司支付的违约金,属于民事主体的非行政性罚款、非司法罚金,这些罚款、罚金可在计算所得税前全额扣除。
作者:
路程
时间:
2008-5-7 09:33
不愧是版主,谢谢银河版主精辟的见解!
作者:
威海本溪人
时间:
2009-3-24 13:55
学习了
欢迎光临 房地产会计网 (https://www.fdckj.com/)
Powered by Discuz! X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