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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有关领导的深造学费问题 [打印本页]

作者: 双涛    时间: 2010-7-3 10:22
标题: 有关领导的深造学费问题
请教各位我公司老总去深造学习的报名费、学费列入管理费用--教育费可以吗?若是开成个人名义的票据可以列入吗?会不会涉及个税呢?
作者: wwb1985    时间: 2010-7-3 10:24
我感觉应该先了解一下深造的目的,在想怎么账务处理
作者: lwm天赐    时间: 2010-7-3 10:32
都一样吧!!!没有哪么严格!!!和税务解下吧!!!

假的都没事,真的还会有事!!!

我们就没交过个人所得。
作者: 双涛    时间: 2010-7-3 11:00
哪列入管理费教育费应该没问题吧,学习的是EMBA班,
作者: 江苏MIMI    时间: 2010-7-3 12:00
看情况吧,真的是学习的就可以教育经费啊,但是为了出去享乐的,应该要交税的啦
作者: 狼毒花    时间: 2010-7-3 12:31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因此,个人从雇用单位报销的学历教育等学费,如EMBA,应当全额并入发放当月的“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不过现实情况中没人会去主动缴纳的,楼主还是直接记入职工教育经费吧,税务稽查的时候再说,如果要补缴个人所得税金额也不大的
作者: 迎面芬芳    时间: 2010-7-3 15:20
对,金额小能不交就不交,基础稽查的时候查出来再说,税务局不查这种税,也会查别的方面,反正他们就是想法拿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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