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难过 2016-7-6 15: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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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44 天 [LV.5]常住居民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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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位同仁!公司已经设立某某项目开发部,该部所发生的费用除业务招待费和销售费用两项外基本都可以计入开发间接费科目核算,且新31号文件第27条对其核算内容也采取了列举的方式,如:(六)开发间接费。指企业为直接组织和管理开发项目所发生的,且不能将其归属于特定成本对象的成本费用性支出。主要包括管理人员工资、职工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劳动保护费、工程管理费、周转房摊销以及项目营销设施建造费等。 那我就要问没有列举的像五险一金、财产保险费、租赁费等等也可计入该科目核算,税务也认可了,为啥偏偏就业务招待费和销售费用两项“另眼看待”呢?谁能从会计准则、财务通则和财税法规给予说明!最好理由充分,无根据的话不要胡说,大家看了既不舒服野不佩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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