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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全国注册资产评估师统一考试各地报名信息汇总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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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9-30 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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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3]偶尔看看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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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发表于 2008-4-30 12:58:06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2008年全国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统一考试于2008年9月5.6.7日进行,现各地报名时间正在陆续开始。为了方便学员,我们搜集整理了各地报名,欢迎大家提供各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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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3]偶尔看看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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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08-4-30 13:38:12 |只看该作者
    关于2008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位考生,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心《关于2008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粤人考中心函[2008]32号)要求,为做好 我市2008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
      (一)“网上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08年4月14日9:00-5月16日17:00。
      考生在上述时间区间内登陆“广东专业资格考试网”
      (网址:http://www.gdkszx.com.cn/newbm/newlogin.aspx)进入我省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经网上填表(简体字)、照片上传(近期彩色大一寸证件照片,照片大小小于40K,所传照片须与“报名确认”提交的照片一致)等规定动作“网上报名”。
      (二)“报名确认”时间
      全市“报名确认”截止时间:2008年5月16日
      2008年5月12日至5月16日(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为受理考生“报名确认”时间。逾期后果自负。地点:惠州市江北行政中心四号楼-1楼,惠州市人事考试中心,电话:0752—2814139
      (三)报考条件及报考材料要求见附件1。
      二、考试科目及时间
    日 期考 试 时 间考 试 科 目
    9月5日下午14:00—17:00资产评估
    9月6日上午9:00—11:30经济法
    下午14:00—16:30财务会计
    9月7日上午9:00—11:30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下午14:00—16:30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三、考试方式、考场设置
      (一)考试方式
      各科试卷均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配有答题卡和答题纸。客观题部分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部分在答题纸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编辑存储功能的计算器。
      各科答题所用草稿纸由考点发放、回收。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参加5个科目考试人员成绩的有效期限为3年,考试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5个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成绩的有效期限为2年,考试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
      (二)考场设置
      主考场设在广州,深圳设分考场。考试的详细地址将在准考证上标明。
      四、其他
      (一)准考证的获取
      考生必须在考试前7-20天内自行登录“广东专业资格考试网”用A4纸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收费
      按省物价局粤价函[2001]237号文规定,考务费按每科65元收取。
      (三)广东省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简称省评协)负责考试用书征订,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心协助。省直及广州市报名点考生可在“报名确认”同时现场购买考试用书;各市的考试用书征订由当地人事考试机构负责,报名结束后,统一到省评协领取书和收据。取书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6号雅兰酒店1205房,联系电话:020-83379595-1205。书款以市为单位汇入广东省资产评估协会,账号:3602000909004973364,开户行:工商银行广州北京路支行。
      附件1
    2008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的要求
      一、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符合规定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参加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
      1、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全部科目(5科)考试(报考级别为“考5科”):
      (1) 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大专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3年。
      (2) 取得经济类、工程类本科学历,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1年。
      (3) 取得经济类、工程类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1年。
      (4) 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博士学位。
      (5) 非经济类、工程类专业毕业,其相对应的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年限延长2年。
      (6) 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会计、审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并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5年。
      2、 免试部分科目(报考级别为“考4科”)的条件:
      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2年,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经济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可免试1科相应考试科目。其中,评聘为高级工程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的人员,可免试《建筑工程评估基础》或《机电设备评估基础》;评聘为高级经济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可免试《经济法》;评聘为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可免试《财务会计》。
      以上报名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08年9月4日。
      二、报名者必须提交的报考材料
      1、《2008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考生自行从网上下载双面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一份;
      2、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2张大一寸近期彩色同版免冠证件照片,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4、除提供上述材料外,符合报名参加全部科目考试条件第6款的考生还须提供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免试部份科目(报考级别为“考4科”)的考生还须提供相关资格证书及聘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5、上两个年度内参加考试且有合格科目的考生,须正确填写“上一年档案号”,否则成绩无法滚动计算;
      6、外省市转入考生需提交转考证明。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用A4纸复印并加盖验印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考生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无效资历、学历的,无论何时,经查属实的,将按人事部令第3号予以处理。
      附件2、2008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略)
      附件3、2008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及其代码对应表
    类别  级别  专 业  科 目  
    代码  名称  代码  名称  
    25.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  4、考四科  01  免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1  资产评估  
    2  经济法  
    3  财务会计  
    4  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02  免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1  资产评估  
    2  经济法  
    3  财务会计  
    5  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03  免财务会计  1  资产评估  
    2  经济法  
    4  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5  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04  免经济学  1  资产评估  
    3  财务会计  
    4  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5  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5、考五科  01  资产评估师  1  资产评估  
    2  经济法  
    3  财务会计  
    4  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5  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说明:
      1、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对应上表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填表”。
      2、 上表内容与现用全国统一的《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对应一致。
      附件4、2008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2008年4月14日上午9:00至5月16日下午17:00  全省网上报名系统开通,受理考生网上报名 
    2008年5月12日至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省直报名点受理考生的“报名确认”,各市的具体时间由各市确定后公布 
    2008年5月26日 各市报送报名数据库和汇总表 
    2008年5月30日 各市报送报考材料 
    2008年7月25日前 安排考场、上报试卷订单、制作准考证 
    2008年8月18日 考生自行打印准考证 
    2008年9月 5﹑6﹑7日 考试 
    2008年 10月17日前 完成阅卷工作并报人事部考试中心 
    2008年 11月7日 公布考试成绩 

      附件5、2008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人数和科目汇总表
    科 目  报 考 人 数  
    1 资产评估   
    2 经济法   
    3 财务会计   
    4 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5 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合计报考人数   合计报考科数   

      注:此表在2008年5月26日前传真至省专业资格考试中心考务部,传真电话:(020)37605716。
      统计填表人: 复核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联系电话:
      附件6、2008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用书征订单(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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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08-4-30 13:37:35 |只看该作者
    关于2008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
    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事局、财政局,省直及中央驻粤有关单位:
        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做好2008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8]9号),有关我省的报名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 报名
       (一)“网上报名”时间
        全省网上报名时间:2008年4月14日9:00-5月16日17:00。
        考生在上述时间内登录“广东专业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www.gdkszx.com.cn)进入我省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经网上填表(简体字)、照片上传(近期彩色大一寸证件照片,照片小于40K,所传照片须与“报名确认”提交的照片一致)等步骤完成网上报名。
       (二)“报名确认”时间
        全省“报名确认”的截止时间:2008年5月16日。
        1、省直报名点定于2008年5月12日至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为受理考生的“报名确认”时间。省直和中央驻穗单位或考生持附件1要求的“报考材料”到省直报名点进行“报名确认”,完成报名手续。地点:广州市天河路13号润粤大厦4楼,广东省专业资格考试中心,电话:020—37605711、37605712。
        2、各市受理“报名确认”的时间、地点由各市决定后公布,但必须于5月16日前完成报名工作。
        3、数据库、汇总表于5月26日前报省专业资格考试中心,报考材料于5月30日前报省专业资格考试中心。
       (三)报考条件及报考材料要求见附件1。
        二、考试科目及时间

    日  期
    考 试 时 间
    考 试 科 目

    9月5日
    下午
    2:00—5:00
    资产评估

    9月6日
    上午
    9:00—11:30
    经济法

    下午
    2:00—4:30
    财务会计

    9月7日
    上午
    9:00—11:30
    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下午
    2:00—4:30
    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三、考试方式、考场设置
       (一)考试方式
        各科试卷均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配有答题卡和答题纸。客观题部分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部分在答题纸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编辑存储功能的计算器。
        各科答题所用草稿纸由考点发放、回收。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参加5个科目考试人员成绩的有效期限为3年,考试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5个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成绩的有效期限为2年,考试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
       (二)考场设置
        主考场设在广州,深圳设分考场。考试的详细地址将在准考证上标明。
        四、其他
       (一)准考证的获取
        考生必须在考试前7-20天内自行登录“广东专业资格考试网” (网址:http://www.gdkszx.com.cn)用A4纸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收费
        按省物价局粤价函[2001]237号文规定,考务费按每科65元收取,报名结束后10天内,各市按规定比例将考务费上交省国库(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心的财政专户名称:广东财政代收费专户,帐号:20880001,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广州环市东支行,切记:在汇款单上“用途”栏填上执收代码000010003)。
       (三)广东省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简称省评协)负责考试用书征订,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心协助。省直及广州市报名点考生可在“报名确认”同时现场购买考试用书;各市的考试用书征订由当地人事考试机构负责,报名结束后,统一到省评协领取书和收据。取书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6号雅兰酒店1205房,联系电话:020-83379595-1205。书款以市为单位汇入广东省资产评估协会,账号:3602000909004973364,开户行:工商银行广州北京路支行。
        考前辅导采用远程网络辅导,如需购买辅导卡可与省评协联系。


        附件:1、2008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及报考材料要求
              2、2008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
              3、2008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及其代码对应表
              4、2008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5、2008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人数和科目汇总表
              6、2008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用书征订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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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08-4-30 13:33:14 |只看该作者
    关于2008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粤人考中心函[2008]32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事局、财政局,省直及中央驻粤有关单位:
      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做好2008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8]9号),有关我省的报名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
      (一)“网上报名”时间
      全省网上报名时间:2008年4月14日9:00-5月16日17:00。
      考生在上述时间内登录“广东专业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www.gdkszx.com.cn)进入我省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经网上填表(简体字)、照片上传(近期彩色大一寸证件照片,照片小于40K,所传照片须与“报名确认”提交的照片一致)等步骤完成网上报名。
      (二)“报名确认”时间
      全省“报名确认”的截止时间:2008年5月16日
      1、省直报名点定于2008年5月12日至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为受理考生的“报名确认”时间。省直和中央驻穗单位或考生持附件1要求的“报考材料”到省直报名点进行“报名确认”,完成报名手续。地点:广州市天河路13号润粤大厦4楼,广东省专业资格考试中心,电话:020—37605711、37605712
      2、各市受理“报名确认”的时间、地点由各市决定后公布,但必须于5月16日前完成报名工作。
      3、数据库、汇总表于5月26日前报省专业资格考试中心,报考材料于5月30日前报省专业资格考试中心。
      (三)报考条件及报考材料要求见附件1。
      二、考试科目及时间

    日 期

    考 试 时 间

    考 试 科 目

    9月5日

    下午
    14:00—17:00资产评估

    9月6日

    上午
    9:00—11:30经济法

    下午
    14:00—16:30财务会计

    9月7日

    上午
    9:00—11:30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下午
    14:00—16:30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三、考试方式、考场设置
      (一)考试方式
      各科试卷均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配有答题卡和答题纸。客观题部分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部分在答题纸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编辑存储功能的计算器。
      各科答题所用草稿纸由考点发放、回收。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参加5个科目考试人员成绩的有效期限为3年,考试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5个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成绩的有效期限为2年,考试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
      (二)考场设置
      主考场设在广州,深圳设分考场。考试的详细地址将在准考证上标明。
      四、其他
      (一)准考证的获取
      考生必须在考试前7-20天内自行登录“广东专业资格考试网” 用A4纸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收费
      按省物价局粤价函[2001]237号文规定,考务费按每科65元收取,报名结束后10天内,各市按规定比例将考务费上交省国库(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心的财政专户名称:广东财政代收费专户,帐号:20880001,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广州环市东支行,切记:在汇款单上“用途”栏填上执收代码000010003)。
      (三)广东省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简称省评协)负责考试用书征订,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心协助。省直及广州市报名点考生可在“报名确认”同时现场购买考试用书;各市的考试用书征订由当地人事考试机构负责,报名结束后,统一到省评协领取书和收据。取书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6号雅兰酒店1205房,联系电话:020-83379595-1205。书款以市为单位汇入广东省资产评估协会,账号:3602000909004973364,开户行:工商银行广州北京路支行。

    广东省专业资格考试中心
    二00八年四月一日  附件1

    2008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的要求  一、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符合规定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参加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
      1、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全部科目(5科)考试(报考级别为“考5科”):
      (1) 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大专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3年。
      (2) 取得经济类、工程类本科学历,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1年。
      (3) 取得经济类、工程类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1年。
      (4) 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博士学位。
      (5) 非经济类、工程类专业毕业,其相对应的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年限延长2年。
      (6) 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会计、审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并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5年。
      2、 免试部分科目(报考级别为“考4科”)的条件:
      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2年,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经济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可免试1科相应考试科目。其中,评聘为高级工程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的人员,可免试《建筑工程评估基础》或《机电设备评估基础》;评聘为高级经济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可免试《经济法》;评聘为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可免试《财务会计》。
      以上报名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08年9月4日。
      二、报名者必须提交的报考材料
      1、《2008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考生自行从网上下载双面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一份;
      2、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2张大一寸近期彩色同版免冠证件照片,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4、除提供上述材料外,符合报名参加全部科目考试条件第6款的考生还须提供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免试部份科目(报考级别为“考4科”)的考生还须提供相关资格证书及聘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5、上两个年度内参加考试且有合格科目的考生,须正确填写“上一年档案号”,否则成绩无法滚动计算;
      6、外省市转入考生需提交转考证明。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用A4纸复印并加盖验印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考生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无效资历、学历的,无论何时,经查属实的,将按人事部令第3号予以处理。
      附件2、2008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略)
      附件3、2008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及其代码对应表
    类别  级别  专 业  科 目  
    代码  名称  代码  名称  
    25.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  4、考四科  01  免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1  资产评估  
    2  经济法  
    3  财务会计  
    4  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02  免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1  资产评估  
    2  经济法  
    3  财务会计  
    5  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03  免财务会计  1  资产评估  
    2  经济法  
    4  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5  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04  免经济学  1  资产评估  
    3  财务会计  
    4  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5  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5、考五科  01  资产评估师  1  资产评估  
    2  经济法  
    3  财务会计  
    4  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5  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说明:
      1、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对应上表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填表”。
      2、 上表内容与现用全国统一的《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对应一致。
      附件4、2008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2008年4月14日上午9:00至5月16日下午17:00  全省网上报名系统开通,受理考生网上报名 
    2008年5月12日至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省直报名点受理考生的“报名确认”,各市的具体时间由各市确定后公布 
    2008年5月26日 各市报送报名数据库和汇总表 
    2008年5月30日 各市报送报考材料 
    2008年7月25日前 安排考场、上报试卷订单、制作准考证 
    2008年8月18日 考生自行打印准考证 
    2008年9月 5﹑6﹑7日 考试 
    2008年 10月17日前 完成阅卷工作并报人事部考试中心 
    2008年 11月7日 公布考试成绩 

      附件5、2008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人数和科目汇总表
    科 目  报 考 人 数  
    1 资产评估   
    2 经济法   
    3 财务会计   
    4 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5 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合计报考人数   合计报考科数   

      注:此表在2008年5月26日前传真至省专业资格考试中心考务部,传真电话:(020)37605716。
      统计填表人: 复核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联系电话:
      附件6、2008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用书征订单(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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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2008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台人专[2008]70号

    各县、市、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做好2008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浙注协〔2008〕24号)精神,为切实做好2008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组织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08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定于9月5日至7日。考试科目共五科,分别为:《资产评估》、《财务会计》,《经济法》、《机电设备评估基础》、《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日 期 考 试 时 间 考 试 科 目
    9月5日 下午 14:00—17:00 资产评估
    9月6日 上午 9:00—11:30 经济法
    下午 14:00—16:30 财务会计
    9月7日 上午 9:00—11:30 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下午 14:00—16:30 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二、考试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居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大专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3年。

      (二)取得经济类、工程类本科学历,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1年。

      (三)取得经济类、工程类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1年。

      (四)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博士学位。

      (五) 非经济类、工程类专业毕业,其相对应的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年限延长2年。

      (六)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会计、审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并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5年。

      三、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2年,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经济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可免试1科相应考试科目。其中:评聘为高级工程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职务的人员) 职务,可免试《建筑工程评估基础》或《机电设备评估基础》;评聘为高级经济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可免试《经济法》;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可免试《财务会计》。

      四、获得执业资格证书条件:

      本考试成绩实行滚动办法管理,考试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5个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符合免试1个科目条件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4个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

      五、考试题型和答题要求:

      各科试卷均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主观题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在答题纸上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卷(削)笔刀、计算器(免套、无声、无编辑储存功能)。答题所用草稿纸由考试部门向考生提供,考后收回。

      六、网络报名、现场报考条件审查、网上交费及要求:

      2008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采用网络报名、单位初审、现场报考条件审查、网上交费的方式进行。

      网络报名时间统一定于4月15日至24日,届时,报考人员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网址:www.zjks.com)进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按报名系统流程的要求,如实填写《2008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同时上传电子证件照片。上传照片的要求为2007年以后拍摄的本人免冠白底正面彩色证件照,jpg格式,照片的宽和高比例为1:1.4,照片文件大小为10-20k之间,并不大于200×280像素,不小于80×110像素(电子照片处理帮助请见浙江人事考试网的“办事指南”栏目)。

      网上报名联系电话:0571-88396769、88396652(传真)。

      今年首次报考人员填写完成《报名表》并确认无误后,需打印《报名表》(打印的《报名表》上的信息必须与报名系统填写的信息一致)和“网上交费通知单”(附件1)。《报名表》上须粘贴与网上上传照片同版的二寸彩色证件照1张,并在诚信声明处签名,经所在单位或业务主管部门初审同意盖章后,于各县、市、区财政局规定的时间内(务必在4月25日之前结束),到各县、市、区财政局指定审查点进行现场报考条件审查。

      往年已参加过该项考试的续考人员,应按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但不需到现场进行报考条件的审查,只要在完成网上报名后,即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直接进行网上交费。

      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时,报考人员须提交《报名表》、网上交费通知单、身份证(军官证)、学历(学位)证书(在境外取得的学历证书,需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各地在报考条件审查时,对符合报考条件的,须收下经报考人员所在单位或业务主管部门初审同意盖章及本人签字后的《报名表》,签署审查意见并盖章。同时收下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并在报考人员提交的“网上交费通知单”上盖章(没有盖章的无效)后退回给报考人员。

      请各地在报考条件审查结束后,于4月25日前将已通过报考条件审查人员的《报名表》等报考材料寄送市注协。

      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请于5月6日至15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在网上交纳考试费用。

      首次报考未按时到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的人员,或未按时交纳考试费用的人员,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已在网上交费的考生,请于9月2日至4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等资料,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凭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军官证、护照或带有照片的户籍证明)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七、考试考点统一设置在杭州。

      八、考试收费: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浙价费[2003]32号文规定,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考务费的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0元。由考生在网上交费。考生需要缴款票据的,在考试当日到考点指定教室领取。

      九、教材征订:

      所需教材在各县、市、区报考条件审查点征订,各县、市、区汇总后于4月25日前报市注协。

      十、成绩公布:

      2008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在国家确认后予以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查询和下载考试成绩。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要求严、标准高,备受社会关注,各地要高度重视,做好各个环节的工作。要加强对报考条件审查工作的管理,严格掌握报考条件,维护职业资格考试的严肃性。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按人事部第3号令和浙江省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以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

    台州市人事局
    台州市财政局
    二00八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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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08-4-30 13:30:46 |只看该作者
    关于做好我市2008年度全国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08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注册资产评估师和价格鉴证师考试现已开始网上报名,请各单位接到本通知后,及时组织本单位应考人员进行报名,以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将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全科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大专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3年。
      2、取得经济类、工程类本科学历,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1年。
      3、取得经济类、工程类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1年。
      4、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博士学位。
      5、非经济类、工程类专业毕业,其相对应的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年限延长2年。
      6、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会计、审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并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5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2年,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经济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可免试1科相应考试科目。其中,评聘为高级工程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的人员,可免试《建筑工程评估基础》或《机电设备评估基础》;评聘为高级经济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可免试《经济法》;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可免试《财务会计》。
      根据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8]9号)精神,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资产评估师考试,须符合报名条件及相关学历要求,还应提交国务院教育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相应专业机构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以及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明。
      二、考试时间、科目
      2008年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9月5日至7日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日 期考 试 时 间考 试 科 目
    9月5日下午14:00—17:00资产评估
    9月6日上午9:00—11:30经济法
    下午14:00—16:30财务会计
    9月7日上午9:00—11:30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下午14:00—16:30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三、网上报名
      (一)广西区内报考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核方式。
      (二)全区统一网上报名时间:2008年4月8日至4月29日(全天24小时),报考人员可在上述时间登陆广西人事考试中心网站www.gxpta.com.cn,点击“网上报名”栏目进入报名系统。
      四、现场资格审核、缴费
      2008年5月4日至5月6日(09:00——16:30,工作日内办理),首次报考人员或不能实现网上缴费的非首次报考人员请携带报名表及有关材料到柳州人事考试中心大厅(广雅路23号)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缴费。
      报考人员若未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审核、缴费视为放弃报名。
      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及时组织应考人员报名,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柳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二〇〇八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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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08-4-30 13:30:10 |只看该作者
    关于做好2008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冀人考发[2008]11号

    各市人事局人事(职称)考试中心、注册资产评估师考务办公室:

      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做好2008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8]9号)要求,为做好我省的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08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9月5日至7日举行,考点设在各市。请各地按照考试工作计划(附件1)认真做好各环节的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各市人事局人事(职称)考试中心与注册资产评估师考务办公室要密切配合,严格按照人事部、财政部《关于调整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政策的通知》(人发[2002]20号)的规定,充分利用报纸、网站等多种媒体做好宣传工作。

      二、2008年我省统一采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的方式组织报名,时间为:2008年4月16日至5月9日,网址是:www.hebpta.com.cn

      各市(石家庄市属报考人员除外)的报考人员按要求在网上填报报考信息,上传照片,保存提交,通过审核后即可打印报名表。

      为便于考生报考,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用书的征订工作应同时同地一并进行。各市注册资产评估师考务办公室负责资格初审、教材征订工作。各市人事(职称)考试中心负责现场报名组织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持打印的报名表2份和相关证件(学历证或通过考试取得经济、会计、审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初审后到各市人事局人事(职称)考试中心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和现场交费,即完成报名,具体时间由各市自行确定。

      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时,还须提交部分科目免试表(附件2)2份和相关免试材料原件(学历证、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年限证明、经济类或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身份证等)及复印件。部分科目免试表可从网站下载,或通过其他正常渠道获得,报考人员手工填写即可。

      石家庄市属报考人员登录石家庄人事局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网址是:www.sjzpinfo.net。相关报名事宜请参阅石家庄人事局网站报名操作说明。

      各市要认真做好资格审查工作。相关材料要求审查原件,考生报名表、部分科目免试表和证件复印件要有审查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于2008年5月27日前汇总上报部分科目免试表1份和相关免试材料复印件进行复审,6月9日前反馈复审结果。考试合格人员报名表由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和人事(职改)部门盖章存入考生本人档案。

      各市于2008年6月20日前完成如下网站后台管理工作:

      1、对报考人员提交的错误信息进行修改;

      2、对通过资格审查并已交费的报考人员进行收费状态确认。

      网上报名工作结束后,省中心将报名数据信息及时反馈各市,用于试卷预定、准考证打印等考务管理工作。各市请于2008年7月6日前上报试卷预订单(附件3)。

      由于2008年报名方式对比以往有较大调整,各市要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及时发布考试公告,对考生进行有效告知。对个人完成网上报名事宜有困难的报考人员,要做好指导、帮辅工作。

      三、各科试题均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配有答题卡和答题纸。客观题部分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部分在答题纸上作答。答题用草稿纸由各地考务部门发放、回收。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编辑储存功能计算器。

      四、考试大纲、考试用书由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统一组织征订发行。各市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考务办公室在报名时要做好上述书籍的订购工作,并于2008年5月9日前将考试大纲、考试辅导用书(分科)的征订统计数和相应书款上报河北省注册资产评估师协会。

      五、根据冀价行费[2007]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人每科53元(其中代国家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8元)。

      六、考试期间须有专人值班,有关试卷内容方面的问题与中国资产评估协会(010-88191803、88191805)联系。各市考试中心于考前10天将考场设置一览表报省人事考试中心职称考试处。

      附件:(附件2、3下载)

      1、2008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2008年4月  下发考前规则模板,各市发布考试公告 
    5月9日前  各市注册资产评估师考务办公室将考试用书征订单和书款报省注册资产评估师协会 
    4月16日至5月9日  网上采集报考信息 
    5月27日前  上报免试表、免试材料 
    6月9日前   反馈复审结果 
    6月20日前  完成网站后台管理工作 
    7月6日前  各市上报试卷预定单 



    间  9月5日  下午 2:00-5:00 资产评估 
    9月6日  上午 9:00-11:30 经济法
    下午 2:00-4:30 财务会计 
    9月7日  上午 9:00-11:30 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下午 2:00-4:30 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11月7日  公布考试成绩 


      2、___年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部分科目免试表

      3、2008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试卷预订单

      河北省人事考试中心
    河北省注册资产评估师协会
    二00八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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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9-30 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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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08-4-30 13:28:51 |只看该作者
    各县(市)、区人事局,市直各单位人事科:

      根据黑龙江省人事厅《关于做好2008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黑人函〔2008〕8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2008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凡符合《人事部、财政部关于调整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政策的通知》(人发[2002]20号)文件规定的报考条件的人员(附件),均可自愿报名参加考试。

      二、考试时间、科目

      2008年9月5日下午2:00-5:00

      《资产评估》

      2008年9月6日上午9:00-11:30

      《经济法》

      下午2:00-4:30

      《财务会计》

      2008年9月7日上午9:00-11:30

      《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下午2:00-4:30

      《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三、考试成绩管理办法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5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

      四、报名办法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并缴费的办法进行。

      (一)网上报名时间:2008年4月7日至4月17日(节假日可报名)。报名考生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网址:www.rsks.gov.cn)的“网上报名”栏目,按照全国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填写提交《2008年度全国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提交成功后,使用A4纸打印《报名表》,并在《报名表》左下方粘贴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后盖章。2006或2007年度在外省市参加考试的考生,按照新考生报考。

      (二)现场确认并缴费

      现场确认的时间为2008年4月14日至4月18日。各主管部门统一携带考生报名表和报考材料(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年限证明、毕业证和职称证书原件)到市考试中心(西小太平路、七星街北103号五楼)进行现场确认、交费(每人报名费15元;《资产评估》科目38元,《经济法》、《财务会计》、《机电设备评估基础》、《建筑工程评估基础》每科目28元)。不进行现场确认、交费,报名无效。联系电话:6271996。

      2006或2007年度在外省市参加考试的考生还须携带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出具的转考证明,否则往年成绩无效。

      (三)个体、私营企业、股份制公司等无主管部门或档案在人事代理服务中心挂靠的考生按要求将材料报牡丹江市人事代理服务中心,报考单位填写牡丹江市人事代理服务中心,联系电话:6232026。

      (四)考生应对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五、准考证打印

      凡已完成现场确认并缴费的报考人员须于2008年8月25日至9月3日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进入“准考证打印”界面下载打印准考证,凭此准考证、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原件,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六、考场设置

      2008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设置考场,各地市不设考场。

      七、培训及参考用书

      2008年度全国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及参考用书征订事宜请与市财政局注册会计师协会联系,联系人:陈丽英,联系电话: 6987265 。

      详情请登陆黑龙江省财政厅网站(www.hljczt.gov.cn)查询。

      八、考生须知

      (一)考生下载打印准考证后,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相关信息,如有问题须在考试前与报名点联系。

      (二)考生应考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否则不允许参加考试。

      (三)各科试卷均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配有答题卡和答题纸。客观题部分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部分在答题纸上作答。答题所用草稿纸由考试组织部门发放、回收。

      (四)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编辑存储功能的计算器。

      附件: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牡丹江市人事局

                                    二〇〇八年四月三日





      附件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摘人发[2002]20号文件规定)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大专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3年。

      (二)取得经济类、工程类本科学历,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1年。

      (三)取得经济类、工程类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1年。

      (四)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博士学位。

      (五)非经济类、工程类专业毕业,其相对应的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年限延长2年。

      (六)不具备上述条件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会计、审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并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5年。

      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2年,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经济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可免试1科相应考试科目。其中,评聘为高级工程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的人员,可免试《建筑工程评估基础》或《机电设备评估基础》;评聘为高级经济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可免试《经济法》;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可免试《财务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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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08-4-30 13:28:03 |只看该作者
    2008年度注册资产评估执业资格考试报考简章
      一、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2008年4月14日至22日
      报名入口>>
      2、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008年4月23日至24日(老考生免审)
      3、网上缴费时间:2008年4月14日至4月30日
      4、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2008年8月21日起(考前15天)
      5、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  
    日 期考 试 时 间考 试 科 目
    9月5日下午14:00—17:00资产评估
    9月6日上午9:00—11:30经济法
    下午14:00—16:30财务会计
    9月7日上午9:00—11:30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下午14:00—16:30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6、成绩公布时间:2008年11月下旬,考生可通过信息台9616893710查询或省人事考试中心网址下载成绩单。
      7、领取证书时间:省直考区从2008年12月底起(具体以网上领证通知为准),每周星期一、三上午办理领取证书事宜。各设区市办理领取证书事宜,可向当地人事职改部门或考试中心咨询。
      二、各设区市考试中心地点
    地区单位名称报名地址联系电话
    省直福建省人事考试中心福州市东大路36号
    (人才大厦13楼)
    0591-87670230报名
    0591-87500937政策
    0591-87615506缴费
    福州福州市人事考试中心福州市五一中路五一新村前街12号
    (人才市场六楼)
    0591-83314215
    0591-87111049
    厦门厦门市人事考试测评中心厦门市湖滨东路319号C座3楼
    (人才大院内西侧)
    0592-5156229
    泉州泉州市人事考试中心泉州市丰泽区田安北路(人才大厦三楼306号)0595-22115511
    漳州漳州市人事考试中心漳州市胜利路118号(市政府大院内)0596-2056786
    莆田莆田市人事局考试中心莆田市市政府
    1号楼161室
    0594-2392266
    三明三明市人事局考试中心三明市物资大厦六楼0598-8252736
    南平南平市人事局考试中心南平市八一路472号0599-8830672
    龙岩龙岩市人事局考试中心龙岩市和平路62号0597-2330629
    宁德宁德市人事考试中心宁德市东侨国泰大厦B栋2层0593-2077115

      三、报名要求
      1、非首次报考人员(老考生)无需进行现场审核。原报考信息中学历、职称、工作单位有变更者,须于2008年4月24日至25日持有效证件及复印件连同个人申请一并到所属报名点进行审核修改。
      2、首次报考人员于网上报名后,须用A4纸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并在《资格考试报名表》右上方粘贴与本人上传照片同底的近期二吋免冠彩色照片一张,统一于2008年4月24日至25日携带以下材料到所属报名点进行现场审核:
      (1)单位介绍信或直接在《资格考试报名表》上盖章(以上均须注明从事资产评估相关业务工作年限)。
      (2)身份证和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符合免试条件的还须提供有关执业资格证书及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四、考试收费
      1、非首次报考人员(老考生)可直接进行网上缴费。
      2、首次报考人员现场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
      3、考试报名费按每科55元标准收取,即5个科目全报者收275元。考生请于考前一个月到所属报名点取报名发票。
      五、考试级别和科目
      1、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级别考五科者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为合格;级别考四科者(指经审核符合免试条件)必须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4个科目方为合格。
      2、考试设5个科目。具体为《资产评估》、《经济法》、《财务会计》、《机电设备评估基础》和《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六、考试地点
      我省2008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将视报名情况确定考点,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七、报考条件
      根据人事部、财政部《关于调整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政策的通知》(人发[2002]20号)和《关于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全国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人厅发[2004]5号)规定,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1、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大专学历,工作满五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三年。
      2、取得经济类、工程类本科学历,工作满三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一年。
      3、取得经济类、工程类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一年。
      4、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博士学位。
      5、非经济类、工程类专业毕业,其相对应的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年限延长两年。
      6、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会计、审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并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五年。
      7、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考试的,应符合以上规定的报考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香港或澳门公立全日制高等院校经济类、工程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学位证书;
      (2)有关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
      (3)香港或澳门居民的身份证明。
      八、免试条件
      1、对符合报考条件,并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两年,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经济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可免试一科相应考试科目。具体免试科目如下:
      (1)评聘为高级工程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的人员,可免试《建筑工程评估基础》或《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2)评聘为高级经济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可免试《经济法》。
      (3)评聘为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的可免试《财务会计》。
      2、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应于现场审核截止日之前提供相应免试材料,并经报名点审核方为有效。
      九、考生须知
      1、应认真阅读准考证背面的“考场规则”,并按有关要求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2、考试科目共5科,各科试题均由客观题和主观题(印制在同一份试卷上)组成,配有答题卡和答题纸。客观题部分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部分在答题纸上作答。
      3、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计算器(免套、非立体式、无储存功能)。各科目考试均配发草稿纸,考后收回。
      十、其它事项
      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的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可聘任经济师职务。
      十一、考试用书
      2008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用书及参考用书可向各报名点征订,具体书目、单价详见征订单。
      十二、考试类别、级别、专业、科目代码表
    类别级别专业科目
    代码名称代码名称代码名称代码名称
    25注册资产评估师5 考五科01 考全科1资产评估
    2经济法
    3财务会计
    4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5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4 考四科01 免建筑工程评估基础1资产评估
    2经济法
    3财务会计
    4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02 免机电设备评估基础1资产评估
    2经济法
    3财务会计
    5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03 免财务会计1资产评估
    2经济法
    4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5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04免经济法1资产评估
    3财务会计
    4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5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福建人事考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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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08-4-30 13:27:32 |只看该作者
    关于2008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鄂人职管[2008]11号
    各市、州、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事局、财政局,省直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
      根据人事部、财政部《关于调整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政策的通知》(人发[2002]20号)、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148号)及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做好2008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8]9号)及我省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我省2008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报考五科条件
      1、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大专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3年;
      2、取得经济类、工程类本科学历,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1年;
      3、取得经济类、工程类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1年;
      4、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博士学位;
      5、非经济类、工程类专业毕业,其相对应的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年限延长2年;
      6、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会计、审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并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5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2年,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经济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可免试1科相应考试科目。其中:评聘为高级工程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的人员,可免试“建筑工程评估基础”或“机电设备评估基础”;评聘为高级经济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的人员,可免试“经济法”;评聘为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的人员,可免试“财务会计”。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资产评估专业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项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08年年底。
      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可按照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人事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有关要求,参加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在报名时,须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等材料。台湾居民还须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二、考试科目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设:“资产评估”、“经济法”、“财务会计”、“机电设备评估基础”和“建筑工程评估基础”5个科目。
      三、报名程序及报名办法
      今年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全省统一实行网上报名。所有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湖北人事考试网(网址:www.hbrsks.gov.cn),填写报考信息,上传1寸近期正面免冠电子彩照(jpg格式,照片大小在8Kb-10Kb之间)。
      (一)首次报考人员,在网上准确、完整提交报名信息,下载打印报名信息表,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盖章)后,持有关证明材料(身份证、学历或学位证、资格证、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原件办理资格审查手续。
      省直报考五科人员,到省资产评估协会进行资格审查,由省资产评估协会在网上做资格审查确认标志后,在湖北人事考试网缴费。
      市州以下报考五科人员,经市州财政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后,到当地人事考试中心(院)现场缴费。
      (二)续报考生
      已参加报考五科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中,点击老生报考图标,凭档案号通过网上提交报考信息,由省人事考试院考评一处做审核信息确认标志(24小时后),省直考生,在湖北人事考试网上缴费;市州以下考生,到当地人事考试中心(院)现场缴费。
      (三)免试科目人员
      属免试科目的新老报考人员,在网上准确、完整提交报名信息,下载打印报名信息表,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盖章)后,持有关证明材料(身份证、学历或学位证、职称证、聘书、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原件办理资格审查手续。省直考生,经省资产评估协会和省职改办资格审查(盖章),由省人事考试院考评一处在网上做资格审查确认标志后,在湖北人事考试网缴费。市州以下考生,经市、州、省直管市、林区财政部门和人事职改部门资格审查(盖章)后,到当地人事考试中心(院)现场缴费。
      具体网上报名、缴费、准考证下载办法请登陆湖北人事考试网查询。
      国务院各部门所属单位和中央管理企业的在鄂报考人员,按属地原则进行报名。
      四、考务日程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08年4月15日9:00—4月25日16:00
      (二)资格审查时间
      省直资格审查时间为2008年4月15日9:00—4月26日16:00
      各市州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资格审查时间,并予以公布。
      (三)缴费确认时间
      省直缴费确认时间为2008年4月15日9:00—4月27日16:00.
      各市州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现场缴费确认时间,并予以公布。
      (四)准考证下载时间
      2008年8月30日—9月4日。
      (五)考试时间(2008年)
      
    日 期 考 试 时 间 考 试 科 目
    9月5日 下午 14:00—17:00 资产评估
    9月6日 上午 9:00—11:30 经济法
    下午 14:00—16:30 财务会计
    9月7日 上午 9:00—11:30 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下午 14:00—16:30 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各地于2008年5月20日前将报名信息数据库及试卷预订单报省人事考试院考评一处。
      五、考试题型及作答方式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各科试卷均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配有答题卡和答题纸,客观题部分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部分在答题纸上作答。答题所用草稿纸由各地考务部门发放、回收。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编辑存储功能的计算器。
      六、考试成绩管理及信息管理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参加全部5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三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条件,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执业资格证书。
      考试信息管理采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进行管理。为了便于考后的信息统计、分析,报名时必须采集报考人员的学历、所学专业、性别、出生年月等信息。考前规则模板中增加了上述信息的必录设置。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如下:
    类 别 级 别 专 业 科 目
    25.注册资产评估师 4.考四科 01.免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1.资产评估
    2.经济法
    3.财务会计
    4.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02.免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1.资产评估
    2.经济法
    3.财务会计
    5.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03.免财务会计 1.资产评估
    2.经济法
    4.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5.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04.免经济法 1.资产评估
    3.财务会计
    4.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5.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5.考五科 01.考全科 1.资产评估
    2.经济法
    3.财务会计
    4.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5.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只设省直考点。
      八、考试报名费
      根据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鄂价费[2005]266号文件规定,考试报名费每人每科60元。
      九、考试大纲及考试用书
      省资产评估协会在报名期间同时办理考试大纲及考试用书的征订工作(联系地址:武昌中北路66号津津花园B座12层;联系电话:027——87277736)。
      各地人事、财政部门要密切配合,认真组织,严肃考风考纪,保证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湖北省人事厅
    湖北省财政厅
    二00八年四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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