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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1)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或批租地价;(2)前期工程费;(3)基础设施费;(5)配套设施费;(6)开发间接费。
上述五项费用的归集是否按一定标准,能分清成本核算对象的,应直接计入有关房屋开发成本核算对象的“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成本项目;如分不清成本核算对象的,应先将其支出先通过“开发成本——自用土地开发成本”账户进行汇集,待土地开发完成投入使用时,再按一定标准将其分配记入有关房屋开发成本核算对象。
二、
成本科目的设置:按每一个核算对象下面再设置
(1)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或批租地价;(2)前期工程费;(3)基础设施费;(5)配套设施费;(6)开发间接费。比如:开成成本--某多层--土地征用拆迁费等等
三、
个人看了很多资料,大家都说房地产的往来是重中之重,如何设置往来科目,望高手不吝指教,感激不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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