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会计网-引领房地产会计行业潮流!

房地产会计网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用新浪微博连接

一步搞定

论坛热门版块 国内最热门的房地产财务同行交流平台 房产会计问吧 - 房产会计实务 - 纳税筹划

论坛推荐版块 我们的宗旨:房会天下 网聚精英 房产会计专题 - 房产开发资料 - 成本预算

网站培训课程 房地产会计财税专业培训 财税课程咨询 - 课程在线报名

查看: 4617|回复: 14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税务] 搬迁补偿费处理:税法与会计有差异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7-9-28 08:55
  • 签到天数: 91 天

    [LV.6]常住居民II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0-3-27 08:27:26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企业取得搬迁补偿费的情况通常有两种,第一种是企业因政府进行城市整体规划、旧城区改造等原因收回土地使用权而取得搬迁补偿费。由于政府往往将应支付的搬迁补偿费,转移给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企业(如房地产开发公司)来支付,因此纳税人并不是直接从政府取得搬迁补偿费。第二种是企业因转让土地使用权而取得搬迁补偿费。目前我国很多地区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是通过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实施的,即先由土地储备交易中心收储被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并向转让方支付价款,再由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将土地使用权竞拍卖出。
      企业取得搬迁补偿费的会计处理
      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及处理。
      根据《财政部关于企业收到政府拨给的搬迁补偿款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05〕123号)文件的规定,企业收到政府拨给的搬迁补偿款,作为专项应付款核算,企业在搬迁和重建过程中发生的损失或费用,区分以下四种情况进行会计处理:一是因搬迁出售、报废或毁损的固定资产,作为固定资产清理业务核算,其净损失核销专项应付款;二是机器设备因拆卸、运输、重新安装、调试等原因发生的费用,直接核销专项应付款;三是企业因搬迁而灭失的、原已作为资产单独入账的土地使用权,直接核销专项应付款;四是用于安置职工的费用支出,直接核销专项应付款。文件同时规定,企业搬迁结束后,专项应付款如有余额,需调增资本公积金并由全体股东共享;专项应付款如有不足,则计入当期损益。而对于因转让土地使用权而取得的补偿费,则应按照转让无形资产或固定资产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二、新会计准则的规定及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规定,企业因城镇整体规划、库区建设、棚户区改造、沉陷区治理等公共利益进行搬迁,收到政府从财政预算直接拨付的搬迁补偿款,应作为专项应付款处理。其中,属于对企业在搬迁和重建过程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损失、有关费用性支出、停工损失及搬迁后拟新建资产进行补偿的,应自专项应付款转入递延收益,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进行会计处理。企业取得的搬迁补偿款扣除转入递延收益的金额后有结余的,作为资本公积处理。企业收到除上述规定之外的搬迁补偿款,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等会计准则进行处理。也就是说,企业只有取得政府从财政预算直接拨付的搬迁补偿款,才需要先通过专项应付款核算,再由专项应付款转入递延收益和资本公积;企业从其他来源取得的搬迁补偿费不通过专项应付款核算,而应按照转让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来处理。
      企业取得搬迁补偿费的所得税处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118号)规定,企业从规划搬迁次年起的五年内取得的搬迁收入或处置收入暂不计入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在五年期内完成搬迁的,分以下三种情况进行处理:一是企业根据搬迁规划,异地重建后恢复原有或转换新的生产经营业务,用企业搬迁或处置收入购置或建造与搬迁前相同或类似性质、用途或者新的固定资产和土地使用权,或对其他固定资产进行改良、进行技术改造或安置职工的,准予其搬迁或处置收入扣除固定资产重置或改良支出、技术改造支出和职工安置支出后的余额,计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二是企业没有重置或改良固定资产、技术改造以及购置其他固定资产的计划或立项报告,应将搬迁收入加上各类拆迁固定资产的变卖收入,减除各类拆迁固定资产的折余价值和处置费用后的余额计入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三是企业利用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购置或改良的固定资产,可按照现行税收规定计算折旧或摊销并在税前扣除。
      需要强调的是,国税函〔2009〕118号文件所指的是企业政策性搬迁和处置收入,企业只有取得符合文件规定范围的搬迁补偿费才能够享受上述递延纳税的优惠。企业因其他原因取得的搬迁补偿费,不适用该文件规定。
      企业取得搬迁补偿费的所得税与会计处理差异分析
     
    游客,如果您要查看本帖隐藏内容请回复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分享分享0 收藏收藏0 顶0 踩0 转发到微博
    九鼎财税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3-20 08:23
  • 签到天数: 55 天

    [LV.5]常住居民I

    15#
    发表于 2013-1-29 19:56:56 |只看该作者
    学习一下啊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3-25 21:46
  • 签到天数: 622 天

    [LV.9]以坛为家II

    14#
    发表于 2012-6-6 21:06:04 |只看该作者
    学习学习!!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2-9 14:30
  • 签到天数: 63 天

    [LV.6]常住居民II

    13#
    发表于 2012-6-6 09:02:29 |只看该作者
    正要接触这一块,学习学习

    该用户从未签到

    12#
    发表于 2010-4-2 11:18:53 |只看该作者
    学习了,谢谢你,以后再为大家贡献。
    出自房地产会计网www.fdckj.com,地址:http://www.fdckj.com/thread-29983-1-1.html

    该用户从未签到

    11#
    发表于 2010-4-2 11:03:05 |只看该作者
    学习一下,受益匪浅
    出自房地产会计网www.fdckj.com,地址:http://www.fdckj.com/thread-29983-1-1.html

    该用户从未签到

    10#
    发表于 2010-3-30 12:07:00 |只看该作者
    看看到底是什么?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7-17 21:05
  • 签到天数: 745 天

    [LV.9]以坛为家II

    9#
    发表于 2010-3-27 23:50:12 |只看该作者
    谢谢你,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5-12-19 11:56
  • 签到天数: 146 天

    [LV.7]常住居民III

    8#
    发表于 2010-3-27 11:32:25 |只看该作者
    上述处理不管是从会计上还是从税务上,都是行不通的
    000

    该用户从未签到

    7#
    发表于 2010-3-27 11:28:19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 的帖子

    有没有企业支付的搬迁补偿费用实务处理呀?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推荐阅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