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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开发企业年末结转收入的问题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4-8-12 00:51
  • 签到天数: 9 天

    [LV.3]偶尔看看II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0-1-27 19:41:21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比如说,我们公司2009年没有决算项目,但有在建项目和预收的购房款,请问,是只结转当期费用(三大期间费用)呢?还是按照某种方法结转收入、成本、费用呢?我以前是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结转收入、配比成本,但同事们都认为我的方法不对,应按照现行规定结转,但现行规定没有相关的细则(所谓的细则都是指纳税计提或调整)。如果只结转当期费用,我认为也不全对,这样就会出现当年亏损(实际是没有结转收入而应递延的期间费用),次年盈利的不可比循环,请教各位老师,到底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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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鼎财税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4-3-25 11:49
  • 签到天数: 51 天

    [LV.5]常住居民I

    4#
    发表于 2011-10-3 22:25:58 |只看该作者
    产品完工后根据会计准则,能够确定成本,能够确定收入,没有完工,则不确认收入和成本,完工标准参照31号文件,没有完工,“则成不无法可靠计量”自然也达不到收入的条件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4-8-12 00:51
  • 签到天数: 9 天

    [LV.3]偶尔看看II

    3#
    发表于 2010-1-28 21:19:17 |只看该作者
    楼上的朋友,你的回答值得商榷,但能看出你也很认真的研读了所谓的31号文件,按照31号文件的规定,我认为开发企业干脆执行收付实现制,这样就不会出现“这就是会计与税法的区别所在”的问题了;在权责发生制的核算制度下,核心是收入、成本、费用相配比从而计算出当期损益,按照你的说法“只能结转期间费用,不能确认收入,也不能结转成本”还符合会计的权责发生制吗?    柔弱地说一句,我的说法也不一定对,写出来供大家讨论,共同提高、进步!谢谢你!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5-10 10:59
  • 签到天数: 31 天

    [LV.5]常住居民I

    2#
    发表于 2010-1-28 09:30:39 |只看该作者
    当年没有决算项目,只能结转期间费用.不能确认收入,也不能结转成本.这就是会计与税法的区别所在,没有办法.如果你的项目最后成为烂尾楼,而你已经确认了收入.是否合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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