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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贷款资金如何融汇贯通合法使用 [打印本页]

作者: maggizhao    时间: 2010-1-7 10:11
标题: 贷款资金如何融汇贯通合法使用
有这样的一个案例:某地产公司现有一个本地项目,一个异地项目。本地项目的地是另外一个单位的职工集资买下的,但由于现在已经不准集资盖房,所以土地通过购买的方式已经转到了房地产公司的名下,实质就是房地产公司为这些职工定向开发。
现在的问题是:该房地产公司看中了另外一块地,但缺乏资金,想通过抵押本地项目的土地贷款来买这块地,贷款资金要怎么融汇贯通才能合法的使用呢?(是不能直接通过银行贷款买地的)
作者: 阿斯兰    时间: 2010-1-7 12:21
土地证办出来以后就可以办理土地抵押贷款了,土地证拿出来之前是没有办法的
作者: aufu    时间: 2010-1-13 14:47
如果金额过大,调度上会有难度吧。通过施工企业转款还是其它什么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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