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会计网
标题: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不是每年都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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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yf20070314
时间:
2009-12-8 10:29
标题: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不是每年都交?
高手指教:
我们单位是房地产开发企业,今年8月份拿到土地证的,请问下我现在是不是要开始交土地使用税,而且建设期间都要交是吗,直到销售次月停交.是这样的吗,深圳定的好高呀,我们的地又在一级范围,30元/平米.
作者:
银河飞雪
时间:
2009-12-8 10:35
房地产开发企业因从土地出让合同中规定的土地交付时间的次月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调减城镇土地使用税计税依据,但要按未交房产与已交房产的建筑面积比例分摊计算城镇土地使用税。已征用未开发的土地应按规定全额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房地产开发企业从全部交房后的次月起,开发用地的城镇土地使用税为零。
作者:
lyf20070314
时间:
2009-12-8 11:58
再次确认这几个问题:
1\按土地出让合同书上签订的日期是吗,那可是2009年1月,我还以为是土地证下来的日期2009年8月.
2\如果按2009年1月工计的话,我现在应该交纳全年的土地使用税了?
3\开始售房在2010年11月,那么我就应该在2010年12月开始按已售和未售来分摊计算?
4\全部销售完毕,则停交土地使用税?
5\占地面积5000平米.建筑面积为20000平米,其中有200平米为居委会用地,请问要不要分割200平米,还是就按5000平米计算土地使用税.
作者:
银河飞雪
时间:
2009-12-8 12:08
规定应该是2009年1月份,不过实际中很多公司都是以政府实际交地时间或者办理土地证的时间来缴纳的,税务机关对于这个问题好像管得不是很紧。
停止缴纳土地使用税是按照交房时间来算的,也就是开具商品房销售发票。因为这时候开发商彻底不再拥有房子的管理权
作者:
威海本溪人
时间:
2009-12-8 12:44
每年都要交的,以上各位解释得很清楚
作者:
zxl800810
时间:
2009-12-8 21:09
再次确认这几个问题:
1\按土地出让合同书上签订的日期是吗,那可是2009年1月,我还以为是土地证下来的日期2009年8月.
2\如果按2009年1月工计的话,我现在应该交纳全年的土地使用税了?
3\开始售房在2010年11月,那么我就应该在2010年12月开始按已售和未售来分摊计算?
4\全部销售完毕,则停交土地使用税?
5\占地面积5000平米.建筑面积为20000平米,其中有200平米为居委会用地,请问要不要分割200平米,还是就按5000平米计算土地使用税.
出自房地产会计网
www.fdckj.com
,地址:
http://www.fdckj.com/thread-25500-1-1.html
依次回答:
第一,如果合同有约定交付土地的时间,则以这个时间为准。如过没有,则从合同的签订时间来算。
一般来说,现在国土局的转让合同里都约定了交付土地的时间,基本跟**时间没太大差异。
第三,以交楼时间为标准来计算减少的分摊的比例。既以交楼给对方使用的次月起来抵减,我们这有一张表格计算。
第四,全部销售完毕,且已经全部交楼既交付给业主使用,则次月起不用纳税。
第五,居委会用地我们视为公共用地,在全部可售面积交楼完毕后,已经连同其他公共用地全部分摊完毕。
作者:
青风
时间:
2009-12-28 20:34
以土地证载的土地使用面积为准,8月**次月交,年征按季交。
作者:
ahhf0116
时间:
2009-12-29 08:13
这个各地税局掌握的不大一致,需要咨询主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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