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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以土地使用权投资入股是否征土地增值税 [打印本页]

作者: 房会天下2010    时间: 2009-10-21 20:11
标题: 以土地使用权投资入股是否征土地增值税
  问题:我是工业企业,现在将土地作价投资入股到另一家企业,请问是否需要交纳土地增值税?
  答:财税[1995]48号文件第一条规定:对于以房地产进行投资、联营的,投资、联营的一方以土地(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作为联营条件,将房地产转让到所投资、联营的企业中时,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对投资、联营企业将上述房地产再转让的,应征收土地增值税。
 
作者: jjyy900    时间: 2009-10-24 13:54
要看看,不懂的地方太多了
作者: syong12345    时间: 2009-10-25 17:01
正要学习学习
作者: life100    时间: 2010-6-4 18:39
要看看,不懂的地方太多了
作者: 只供精品    时间: 2010-6-4 23:20
好好学习,,,,加油。。。。。。。。
作者: 天边的眷恋    时间: 2010-6-5 09:33
好好学习,~~加油!
作者: 高圣    时间: 2013-3-20 10:56
学习学习

作者: 黄健波    时间: 2018-5-3 13:54
很好,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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