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开心 2023-11-28 1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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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85 天 [LV.6]常住居民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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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将在2008年开始执行,对内资企业来说,新所得税法在费用扣除方面与现行所得税法最大区别之一,是职工工资可在税前全额扣除。税务政策发生了变化,企业筹划得当,股东的税后利润可以增长。
按照现行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职工工资受1600元/人/月税前列支的限制,因此内资企业的股东(老板)一般不从公司列支高额工资。从2008年开始,职工工资可税前全额列支,股东从公司取得工资薪金,只需交纳个人所得税;而如果股东通过分红形式取得所得,则需要交纳25%的企业所得税和20%的个人所得税。
例如:
企业一年能获利100万,如果股东不从公司列支工资,只从公司取得分红,则需要交纳的税款包括:
企业所得税=100*25%=25万
个人所得税=(100-25)*20%=15万
股东最后拿到手的利润=100-25-15=60万,税负高达40%!
如果股东每月领取高额工资,等于提前将企业利润拿到手上,只要工资薪金的适用税率不超过40%,都可以节税。
例如:假设企业只有1个股东,每月从公司取得工资薪金收入,每月个税费用扣除为2000(1600+400社保),每月取得不同工资额总体税收负担情况如下:
体税收负担情况如下:
从上表可以看出,如果股东每月发82000元的工资,可多获得税后利润13万多。如果企业有多个股东从公司列支工资,则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税负会更低:
例如:假设企业有2个股东,每月从公司取得工资薪金收入,每月个税费用扣除为2000(1600+400社保),每月取得不同工资额总体税收负担如下:
从上表看出,当两个股东每月从公司领取41000元工资的时候,两人合计获得的税后利润比不拿工资只拿分红多出将近20万元!如果股东再配以发放年终奖,则工资薪金部分个人所得税税负更低。有关年终奖的个人所得税筹划,可浏览本网站“税务专题”栏目文章《新年终奖政策出台后的个税筹划》。
税务政策在变,企业的税务筹划也要跟着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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