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会计网-引领房地产会计行业潮流!

房地产会计网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用新浪微博连接

一步搞定

论坛热门版块 国内最热门的房地产财务同行交流平台 房产会计问吧 - 房产会计实务 - 纳税筹划

论坛推荐版块 我们的宗旨:房会天下 网聚精英 房产会计专题 - 房产开发资料 - 成本预算

网站培训课程 房地产会计财税专业培训 财税课程咨询 - 课程在线报名

查看: 13924|回复: 19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经验] 总经理必备的财务知识\企业节税的基本技巧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25-6-3 07:54
  • 签到天数: 4269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9-9-3 22:29:02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定价转移节税
        定价转移
        转移定价法是企业避税的基本方法之一,它是指在经济活动中有关联的企业双方为了分摊利润或转移利润而在产品交换和买卖过程中,不是按照市场公平价格,而是根据企业间的共同利益而进行产品定价的方法。采用这种定价方法产品的转让价格可以高于或低于市场公平价格,以达到少纳税或不纳税的目的。
        转移定价的避税原则,一般适用于税率有差异的相关联企业。通过转移定价,使税率高的企业部分利润转移到税率低的企业,最终减少两家企业的纳税总额。
        出于不能公开的原因,对我们接触到的部分企业和公司的规避税收行为均予匿名。某公司A将总部设在了沿海经济特区,享受15%的所得税率优惠。他们的产品生产是由A公司设在中国地区的 B公司完成, B公司适用33%的比例税率。
                
        A
    公司每年从B公司购进产品100万件对国外销售,进价每件6.8元,售价每件8.3元。显然,这种产品的生产成本5.2/件,那么这两家公司的利润与应缴税款就已经十分明显了:A公司年利润额=(8.3?6.8)×100150(万元)A公司应纳所得税=150×15%22.5(万元)B公司年利润额=(6.8?5.2)×100160(万元)B公司应纳所得税=160×33%52.8(万元)AB两公司总共缴纳所得税=22.5+52.875.3(万元)出于避税的目的,可以将税率高的 B公司的部分利润转移到A公司。我们已经知道,A公司从B公司购进产品单价为6元,仍以8.3元售出,则:A公司年利润额=(8.3?6.0)×100230(万元)A公司应纳所得税=230×15%34.5(万元)B公司年利润额=(6.0?5.2)×10080(万元)B公司应纳所得税=80×33%26.4(万元)AB两公司共纳所得税=34.5+26.460.9(万元)这两家公司AB利润转移前后,两公司年利润总和为:150+160310万元;而利润转移后的总利润为:230+80310(万元)。在利润转移前后,两家公司的总利润还是相等的,只是在采用转移定价后,两家公司他们应该缴纳的所得税减少了75.3?60.914.4万元。只要企业能寻找到两个税率相差更大的地区,在这两家企业间进行贸易和合作,贸易的额度越大,所能节省的税收就会越多。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分享分享0 收藏收藏0 顶0 踩0 转发到微博
    九鼎财税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2-10-19 22:53
  • 签到天数: 6 天

    [LV.2]偶尔看看I

    20#
    发表于 2011-9-3 02:32:33 |只看该作者
    可以借鉴,谢谢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1-10-13 15:53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19#
    发表于 2011-8-29 18:12:05 |只看该作者
    好东东,学习啦!呵呵!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4-27 10:59
  • 签到天数: 28 天

    [LV.4]偶尔看看III

    18#
    发表于 2010-12-9 10:58:08 |只看该作者
    分析很透彻,具有一定的操作性,值得分享一下学习支持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7-5-7 22:10
  • 签到天数: 30 天

    [LV.5]常住居民I

    17#
    发表于 2010-4-6 23:55:41 |只看该作者

    看看

    学习了这些知识,不过太粗了。

    该用户从未签到

    16#
    发表于 2009-9-15 17:17:29 |只看该作者
    很受用。谢谢楼主,辛苦了。

    该用户从未签到

    15#
    发表于 2009-9-10 16:13:10 |只看该作者
    发完贴了为什么还是看不到啊

    该用户从未签到

    14#
    发表于 2009-9-10 16:10:39 |只看该作者
    谢谢楼主,辛苦了.我要学习

    该用户从未签到

    13#
    发表于 2009-9-10 16:05:54 |只看该作者
    同意楼上意见!

    该用户从未签到

    12#
    发表于 2009-9-9 17:11:57 |只看该作者
    楼主辛苦了,但是最后一句,让人害怕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推荐阅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