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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承租经营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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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zhaozhao9076
时间:
2009-8-18 13:54
标题:
承租经营企业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租赁经营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8号)第一条规定:“企业全部或部分被个人、其他企业、单位承租经营,但未改变被承租企业的名称,未变更工商登记,并仍以被承租企业名义对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不论被承租企业与承租方如何分配经营成果,均以被承租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人,就其全部所得征收企业所得税。”
这段话中的“就其全部所得征收所得税” 其全部所得是指承租人的全部所得?还是发包人的全部所得加上承包人的全部所得? 有具体案例吗?
作者:
银河飞雪
时间:
2009-8-18 20:08
指被承租企业的全部所得,与承包人无关,字面上是这么理解的
作者:
huangruoxie
时间:
2009-8-18 20:29
我们这里正在发生这样的事情,谢谢你提出来!我开始也纳闷,这个什么办好,个人来承包,以公司名义开展业务!以后什么分配这个利润,企业所得税什么办,个人所得税呢?还真没想过国家有这样的规定。
我个人觉得是,
“均以被承租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人,就其全部所得征收企业所得税。”这句话说得很明了,纳税义务人是企业,更何况现在是法人企业所得税呢!这个政策关心的是不管承租人承租还是不承租,企业这项业务发生的纳税义务是有的,而且是企业来尽到这个义务!交完所得税前后,你们什么分都行,但是都必须按企业整体来纳税。
另外这个规定现在还适用吧?
作者:
huangruoxie
时间:
2009-8-18 20:30
另外 我得QQ号是 524280832,有空再探讨这个棘手的当前问题。
作者:
zhaozhao9076
时间:
2009-8-18 21:23
如果企业是部分租出去经营 还有部分是自己经营 计算所得税时 怎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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